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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市長因信仰未替同志證婚  恐判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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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南部小城波萊納( Bollene )市長龐帕爾( Marie-Claude Bompard )基於信念無法替一對女同性伴侶證婚,涉嫌歧視而被起訴,這是法國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後的首例被控歧視之案例。在美國常有人們因宗教信仰問題無法替同志提供部分服務,而遭控「歧視」,現在連法國也開始有了首次案例,讓許多具有虔誠信仰的人們,難過的表示宗教自由已快蕩然無存。

法國於2013年5月起,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同性伴侶與異性夫妻一樣有權在市政府公證結婚。之後曾出現極少數基於個人宗教信仰而不能替同性伴侶證婚的市長,但大多以指派他人的方式妥協。隸屬極右派政黨「南方聯盟」(Ligue du Sud)的龐帕爾(Marie-Claude Bompard)於2013年8月拒絕替一對女同性伴侶證婚,但她也未指派其他人代替她證婚,該對伴侶認為龐帕爾涉嫌歧視,一狀告上法庭。龐帕爾於5日出庭受審。

龐帕爾於5日出庭時表示,基於親子關係和對孩子的權利觀點來看,她信奉1男1女的婚姻,是最好的。本著自己的良心,替兩名相同性別的人證婚是個問題,她無法證婚,只是個人信念問題,並非歧視。她接著表示,控訴她的那兩名女性,後來由市府助理完成證婚,也未指定一定要她證婚,她不知為什麼她們突然就要告她歧視。「我並不反對波萊納市府依法行政,我只要求保有自己的信仰自由」。

法庭將於3月23日做出判決,如果罪刑成立,她恐面臨最高5年徒刑與7萬5000歐元罰款。(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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