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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代購躲漏洞 消基會:適用7天鑑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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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隨機調查6家代購網,5家業者限定代購商品範圍、5家網站不予退貨。消保處表示,業者若提供目錄,為採購後銷售,並非代購,寄錯貨或瑕疵都要負責,不能排除7天鑑賞期。

消基會日前召開「真代購?假代購?不肖業者濫用法規,消費權益難打折扣」記者會。在12月12到28日期間,針對「買對MAYDAY海外購物第一站、宜得利家居線上購物網NITORI、WORLDiBUY、Ms.USA美國太太專業代購網、全球輕鬆購,以及『卡恩商城』小米掃地機器人代購」6家業者進行隨機代購調查。

消基會指出,代購業者若提供型錄,讓消費者在既定範圍內挑選商品,並不屬客製化商品,應適用消保法7天猶豫期。(圖片提供: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消基會表示,隨機調查的以上6家代購業者,大多數在網站上放置商品圖片、價格、連結,讓消費者在既有清單中選擇商品,這些商品可能為業者所代理,或是業者有取得的便利性,代購業者與商品有一定的連結關係。

消基會指出,發現其中5家業者限定代購商品範圍、5家網站不予退貨;各家的下訂方式、代購費、運費計算,以及退換貨都不盡相同,代購市場缺乏管理,淪為業者自訂規則。

貨品與業者宣稱不符 以代購為由拒退

消基會接獲民眾申訴,張先生訂購小米電視盒,網頁顯示為現貨,但店家寄錯商品,卻回覆商品為海外代購與客製化,不適用7天猶豫期;陳先生在購買日本手機,收到貨發現手機無法在台灣使用,與業者宣稱不符,業者也以代購服務拒絕退貨。

行政院消保處發言人吳政學說,據消基會所述的6家業者,其實可能都偏屬自己採購商品後上網賣,不是依照消費者指示去代購,是不一樣的,這些業者與消費者間的權責關係一樣受消費者保護法規範。他解釋,消基會所舉的例子,也跟排除7天鑑賞期相關規定無關,業者寄錯商品,在民法上有瑕疵擔保問題,必須退貨,否則消費者可以提告。

代購業提供型錄 不屬客製化商品

消基會表示,代購在法律上屬於委託,業者為受託人,並非販售商品,但台灣幾乎已看不到純代購,業者宣稱產品為代購,但消費者僅能在型錄範圍內選擇,未提供海外購物憑證,實際上可能是廠商在台灣的庫存,與一般網購相同,代購名詞成為業者規避7天猶豫期的漏洞。

消基會指出,代購業者若提供型錄,讓消費者在既定範圍內挑選商品,並不屬客製化商品,應適用消保法7天猶豫期。(畢翠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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