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慎選火鍋料 防腐劑過量恐傷肝、腎

[adrotate banner="32"]

寒冷的天氣,許多民眾喜歡來碗熱呼呼的火鍋暖暖身體,為維護民眾食用火鍋料產品之衛生安全,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今年10月份執行市售火鍋料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市場、超市、火鍋店、餐飲店等,共計抽驗50件,其中2件品質檢驗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4%。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本次專案同時針對25家火鍋業者進行火鍋湯底標示查核及非一次性餐具標示查核,結果均符合規定。本次共計抽驗50件火鍋料產品,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過氧化氫、著色劑、硼砂、二氧化硫等項目,品質檢驗結果如下:

(1)10件豆腐製品,檢出2件豆腐製品不符規定,不合格原因均為檢出違規使用防腐劑苯甲酸。

(2)10件魚肉煉製品、10件米血糕、5件沾醬、5件貢丸、5件蒟蒻、5件鴨血,全數符合規定。

防腐劑「苯甲酸」食用過量 恐損害肝、腎

本次違規添加的防腐劑「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為一般常見防腐劑,如過量食用可能會造成腹部疼痛、噁心、嘔吐現象,若長期過量食用,恐損害肝、腎、食慾變差,而影響健康。衛生局呼籲製作火鍋料產品業者勿濫用食品添加物,應重視產品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自主管理,包括產品的品質衛生、人員、設備及環境衛生等。本次品質檢驗不合格之產品,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可處新台幣3~300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凡有營業登記的火鍋店,須依據「直接供應飲食場所火鍋類食品之湯底標示規定」將火鍋湯底成分標示清楚。業者應以標示牌、卡片、菜單等,採張貼、懸掛、黏貼或其他明顯辨明方式,標示相關資訊,未依法標示者,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款,倘標示不實可罰4萬到400萬元罰鍰。

針對消費者食用火鍋時會使用的餐具,台北市衛生局率全國之先,於今年8月5日正式公告具營業登記之連鎖火鍋業者,提供消費者飲食盛裝之非一次性餐具,應於供應場所以中文顯著標示餐具之「原產地」、「材質」及「耐熱溫度」,全面維護火鍋消費的安全。(畢翠絲/綜合報導)


喜歡這篇新聞嗎?分享給您的朋友吧!

 

愛傳協會(02-2369-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