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提同性婚姻法 吳秉叡:立專法是否歧視可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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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尤美女28日召開同性婚姻公聽會,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表示,他支持同性婚姻,並且反對同性伴侶法。他強調,無論是修民法或立特別法,權利義務必須相同,且包括認領、收養。若要另立專法,只能叫「婚姻」,不能用其他不相同的名詞,至於要不要立特別法的原因,是因婚姻和伴侶法的差別在於守貞義務的有無,也就是性專屬權,「我不認為同婚議題需要和事實婚同時連在一起討論,事實婚又是另一個大議題了。」

對於同性婚姻的議題,吳秉叡表示,現在民進黨和法務部都沒有提版本,都是民進黨委員個別的版本。對於專法賦予同性伴侶相同的保障,他認為若是提專法,但分開立是不是歧視?可以討論。但吳秉叡強調,有些事情的確不一樣,像是婚生子女的問題,在異性婚姻中受到婚生推定的保護,「若以同性婚姻來講,在婚姻存續其中,所生的女子,跟配偶成立的是直系血親還是姻親?」吳秉叡認為,討論問題時大家先不要標籤化,「若用民法都相同,除了性質一兩點需繼續研究,是不是要完整就一定要在民法中適用?有討論空間。」

對於媒體報導法務部已經擬定同性伴侶法的草案,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過去有研究同性伴侶法的法案,「但是部長原則上,對這個議題,採取開放態度要聽取各方意見,雖然有委託研究,也要針對委員版本提出意見,但不是擬定同性伴侶法,這跟事實有出入。」(馮紹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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