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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關懷同性戀者 性教育講師:立專法並非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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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28日舉行同性婚姻公聽會,對於同性婚姻是否應該訂立專法,長期關懷同性戀者的性教育講師王文靜表示,她認為應待自然科學等研究完整出來後,確定同性戀者是否為天生,折衷方法應以專法保障想守貞的同性伴侶。她以房子的增建跟改建為例,若修改民法會造成屋子結構的改變,會影響到所有進入屋子的人,但訂立專法並不是歧視,而是尊重彼此的不同。

王文靜以自身過去的經驗為例,她從小就在女校的環境長大,當時班上有許多的同性戀,打扮中性、不喜歡當女生且喜歡女生。她以前也會閱讀很多漫畫跟小說,把自己打扮很帥氣或女性化,因為那些刊物都這樣,可男可女。因為長期對性、性別跟性教育很有興趣,她從了解自己開始,到最後從事性別輔導工作10幾年,現在身分是性教育講師,從事性教育方面的工作。

她過去輔導的過程中,接觸過數百位同性戀者、雙性戀等人,都是成年人,年齡從20多歲到50多歲。她長期面對許多不同類型的性別故事,一般來說有4類,第一類從很小就喜歡同性;第二類成年後從媒體文化中學習到的;第三類是感情遇到挫折,或被同性戀追求。最後一類是色情成癮、並嘗試多元的性。

從小就喜歡同性的,又發現可分成2類,一類是從小傷害造成的情感障礙,第二種是觀念認知的取向。接受輔導的同性戀者,其中很高比例遭受過性方面的猥褻跟性侵。還有常見的傷害是貼標籤,造成認同內化,像是被說娘娘腔,就認為自己是同性戀,或者女性被罵醜、胖子,覺得自己不是漂亮女生,沒有男生喜歡她,所以會往男性模仿,因為她們也需要感情,也需要有人愛。

觀念認知而形塑成同性戀者,王文靜表示,人成長會經過密友期,對同性很愛慕的時期。台灣政府沒有教導密友期,導致有人以為在密友期對同性嫉妒吃醋就是同性戀。而在學理上,生物性、早期雙親給的觀念、觀察模仿跟認知篩選都會影響。目前生物學都認定,同性戀是先天或後天交互影響的。

對於同性婚姻的議題,王文靜表示,很多研究都沒有發現同性戀是天生,而同性戀可以經歷過蛻變的過程。她強調,「真正愛同性戀,應該在學術基礎上投入資源人力研究,不是用意識型態去給社會大眾洗腦,若可以選擇的話,很多人不願意自己是同性戀。」

王文靜表示,很多同性戀者想要家庭跟改變,幫助他們找到根源之後,很多人現在都成家、成婚,也有很多人想單身,「蛻變是過程,需要時間,就像我現在很喜歡自己性別,跟小時候不一樣。我們給要想改變的人機會,不是用同運的勢力去打,說他們是假的,污衊少數中的少數。我相信大多數同性戀朋友不是這樣,同志運動不能代表所有同性戀者。」

對於同性婚姻的修法,她認為,基於即使知道同性戀傾向是先天還是後天,很可能還是有人不願意改變,認同自己的同性戀身分,「在科學醫學研究現在還沒有定論,折衷方式以專法訂定,給予想忠貞的同性戀者保障。」(馮紹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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