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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障同性婚姻?柯志明:每個國民都有權利出來問為什麼更改婚姻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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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引起社會巨大風波,公視《有話好說》節目主持人陳信聰邀請律師林永頌、學者柯志明來談論同性婚姻的另一種面相。柯志明表示,對於婚姻的定義,並不是國家發明了婚姻,遠在國家和社會之前就有婚姻的存在。因此,同性戀者若要過「婚姻生活」,國家並沒有干涉他們共同生活的權利,但若國家要給予同性戀者積極的權利保障,他持反對態度。

柯志明表示,如果同性戀者他們要求的是設立一個制度,如同我們現有的夫妻制度,國家要給予積極的肯定和保障,讓他享有跟現有異性婚姻平等一樣的權力的話,柯志明表示,他採取非常否定的態度。因為積極的權利,一定要很明確顯示,制度對這個國家社會有一個積極的價值、積極的利益。

對於現行婚姻的制度,為何國家會保障?柯志明說,嚴格來說婚姻不是國家或中華民國或任何一個國家發明,當人類存在(異性戀)婚姻就存在了,人類的社會是(異性戀)的結果,國家是(異性戀)婚姻的結果。柯志明表示,國家若要變更婚姻定義的時候,每個國民都有權利出來問為什麼要更改婚姻的定義。

對於憲法上所提及的平等權,柯志明認為,平等的概念並不會得出要有婚姻制度,憲法的平等,那是指人性尊嚴的平等,每個人在人性尊嚴上都是平等的。而關於婚姻制度的改變,柯志明說,若要討論婚姻制度的問題,並不會只關乎同性戀伴侶而已,像是一夫多妻等制度,若他們要挑戰是否可以結婚,能不能給出一個理由認可或否定?因為今天國家中任何一個公民,他都有權利訴求國家重新定義婚姻制度。

對於國家保障婚姻制度,柯志明說,他不認同少數幾個人在立院內就要修改婚姻制度,因為原先的婚姻制度和人的存在有不可分的關係。他強調,若國家透過制度肯定同性婚姻時,就代表法定婚姻「不受性別限制」,那這時國家就必須回答諸如:為何婚姻受到倫常、人數甚至是年齡的限制?這並不是滑坡,而是正常的邏輯推論。

對於主持人的提問,關於現在台灣並沒有人挑戰多人或倫常的婚姻制度,柯志明說,沒有被挑戰是現實的問題,但現在不挑戰,並不代表原則上不該被挑戰,若有人現在挑戰你,國家該如何回答?而婚姻制度中,不免要提及小孩的權利,是因為婚姻是世界公認小孩出生和成長最好的環境,柯志明說,這是人性本然。主持人又問說,但現在有很多的單親家庭?柯志明則說,婚姻失敗並不代表制度是錯的,就像做人失敗並不代表人就沒有價值。

而對於同性婚姻是積極肯認現行婚姻制度的說法,柯志明認為,那是肯定另外一種婚姻的形式,以他對婚姻的理解來說,那並不可被稱為婚姻,因為婚姻作為公共制度,必須透過國家立法且嚴格的保障。(馮紹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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