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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同婚團體:同婚要公投!綠委林靜儀反問:異性婚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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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7日開始審查攸關婚姻平權的民法修正草案,引發兩極意見,反對同性婚姻團體要求改變婚姻制度須透過公投,民進黨籍立委林靜儀則提出質疑並反問,「異性婚姻的立法是否有經過公投?現在既然婚姻制度有爭議,是否在同婚修法通過之前,異性婚姻的登記也先暫停,大家回到公平的起點?」

林靜儀質詢時說,現在有很多人說,如果說婚姻家庭制度要作重大變革時,需要做公投,當時有針對一男一女可以結成婚姻,可以結成家庭有做過任何公投嗎?法務部長邱太三回答,「我想當時沒有公投法應該不會有」。

林靜儀追問,那以部長的想法,覺得同志、同性之間可以一樣在民法享有結婚跟家庭的相關權益,這個議題在台灣有沒有造成爭議?邱太三則說,從過去來看,顯然是有一些不同的意見。

林靜儀又問,也就是說不論是我們對於異性之間組成家庭,或者是只有異性之間可以組成家庭,或是異性跟同性之間都可以組成家庭,目前在我們的國家發生了爭議對不對?邱太三回答,對。

林靜儀接著表示,如果既然婚姻制度的,誰可以進入婚姻,誰不能進入婚姻這造成了這麼多爭議的話,可不可以要求一個事情是,即日起在同性伴侶婚姻法條還在討論,還不知道能不能過的時候,內政部即日起停止所有異性伴侶婚姻登記?因為既然造成爭議,現在都要從頭質疑,為什麼同性不能結婚,異性可以結婚?都造了爭議,「那我們要不要暫停婚姻登記,等到爭議都解決再來?」

邱太三則回應,「應該是說我不曉得所謂異性婚姻的爭議是什麼?」

林靜儀又問,同性這邊也說,異性可以結婚,不能讓我結婚,在人權上覺得對我有損傷?如果既然這麼多爭議,大家還說要開公聽會,那是不是在要求公聽會、要求相關法條去做辯論之前,也讓異性之間的婚姻登記全部暫停,這樣大家才有公平的起點,「當時也沒有經過大家同意或討論啊!」

邱太三則表示,當年的這樣子的制定,是符合所謂這樣子的一個立法程序,所以才會從1932年一直被適用到現在,「所以它在法律上的這樣子的地位是沒有被爭議的」。他說,這樣子的法律,當年是以兩性為基礎去制定的所謂婚姻跟家庭的結構。

林靜儀接話表示,但它現在遇到了挑戰,因為時代在改變;邱太三回覆:「一個異質性這樣子的婚姻呢,就是說同性這樣子的婚姻,是當初他們沒有想到的」。

林靜儀立刻接話,「在那個時候沒有考慮過的事情嘛,我也贊成說所謂異性戀之間的婚姻在台灣還是合法嘛,那如果說大家覺得有這麼多的爭議的話,那我們就先暫停登記阿,等到大家都把誰可以進入婚姻全部決定好了之後,我們再來開放誰可以登記進入婚姻不可以嗎?」

邱太三則說,就異性婚姻的制度,基本上並沒有怎麼樣的爭議,「它的存在是沒有爭議,它運作了80幾年了啦」,但是這樣子一個新的婚姻制度要進來,當然就會產生所謂磨合,譬如說,把所謂的夫妻要改變成配偶,父母要改為雙親,會有這樣所謂的連動的相關的法律,「所以這樣子的改變當然就有人會去抗議」。

質詢最後,林靜儀也問了假設性問題:今天如果在台灣有一對伴侶、同性伴侶,兩個在一起35年,35年代表的是說他們的爸爸媽媽也差不多都走掉了,如果是一對男同志,也不會有孩子。也就是說,在他70歲的時候,世界上只剩下另外一個跟他相伴35年的男性,不論情感上、經濟上、生活上所有東西都是這世界上跟他最親的人,今天當他發生任何事情,他今天生病了,他今天必須要做任何醫療上的決策的時候,如果在婚姻的法律沒有過的情形之下,請問另外這個伴侶,他可不可以繼承他的這個,包含他的退休俸,或者是他死亡之後可以繼承他的房產?這些東西可以嗎?

邱太三答詢表示,目前繼承篇的規定,除非他是他生前所撫養的照顧的人,他可以請求一定的程度,但是在法律上他是沒有繼承權的。

林靜儀接著說,現在法律狀況是,如果你是異性戀,你今天跟這個人結婚,你可能感情不好,很想殺死對方,其實也才住在一起2年,可是最終你對他有所有權利上的處分,可是今天,如果你不幸你愛到的是同性,這個國家對他沒有這個部分所有的保障,是不是這個意思?邱太三回答,「對」。

林靜儀則說,「那部長,我們就修法吧,拜託」,邱太三回答,「對。」

針對林靜儀的發言,網友也在林靜儀臉書發文, 「同性婚姻根本不是婚姻平權,而是要改變婚姻的定義」。 「他人跟誰結婚跟我無關,但修民法跟中華民國的人民有關」。也有民眾直接說 「民進黨只會挑這種不關痛癢的問題解決,真正難搞的問題,民進黨有在弄嗎? 別作秀了~」(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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