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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悔莫及!少女不甘上床後分手 控前男友餵大麻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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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身體要自己愛惜!新北市有一名15歲的少女,指控前男友提供大麻讓她吸食,並且對她性侵得逞,不過,檢方追查發現,在案發後,少女還曾傳訊息給男子「下次可以準備保先生(指保險套)嗎?」而且還是在兩人分手後才提告;且毛髮、尿液都未驗出大麻反應,但仍將男子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起訴。

據報導,少女去年6月透過哥哥認識郭姓男子,兩人便展開交往,郭男還是一名軍人,每次休假前都會先傳LINE給少女「可不可以到我家過夜?」

去年6月12日,少女到郭男永和住處,兩人發生性行為,未料,之後卻因故分手;少女哥哥發現後便問她「發生什麼事?」少女指稱,自己吸大麻後遭郭男性侵,去年7月4日,少女父母得知此事,氣得帶女兒報警提告。

開庭時,郭男否認提供大麻給少女吸食,自己更沒有強暴少女、與少女發生性關係是雙方你情我願。

另外,檢方調查發現,郭男曾傳訊息問少女「何時滿16歲?」顯見郭男知道少女未滿16歲,去年6月13日,少女也回覆「下次可以準備保先生嗎?」、「吃事後痛死了」,郭男則回「好啦我知道了、對不起」,7月2日又傳訊息給少女「發生關係是我的錯,但我根本就沒有要騙妳上床然後就分手的想法」。

少女哥哥的女友則稱,案發當晚少女跟她約吃飯,過程中,少女曾抱怨沒想要發生性行為,但對方一直要,讓她很不舒服,不過細節未講得很清楚。

檢方認為,少女因為不滿與男友分手,被哥哥被追問下才稱遭性侵,但從兩人對話來看,少女並非被強迫,而是合意性交;另外,採集毛髮、尿液檢驗,也未驗出大麻,因而認為少女可能是因不甘「被分手」,才會如此控告郭男。但檢方仍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將郭男起訴。

只能說,少女不懂得愛惜自己的身體才會讓男子有機可趁,而男子因無法克制自己的慾火而遭起訴,則是害人又害己。

★風向新聞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各縣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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