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要聞

效法美、泰嚇阻酒駕 議員提議累犯「洗大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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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政府日前拍攝了一支反酒駕的宣導影片,引起網友熱議,直呼「史上最有感的反酒駕廣告」。而台灣酒駕害死人命的案件也層出不窮,有議員提議,酒駕被抓到就去太平間洗大體當作懲罰,民眾聽聞後都大呼贊成!因為這樣可以有嚇阻作用。

台北市光是103到104年,每年平均取締酒駕超過一萬一千件,到底要怎麼做才能讓大家不酒駕?台北市議員何志偉近日在台北市議會質詢台上,提出建議,他認為,不如學泰國或是美國加州,酒駕被抓到就去太平間洗大體當作懲罰。

何志偉表示,之所以會有酒駕累犯開始洗大體,清洗自己罪與過的想法是因為,讓酒駕者學習如何尊重生命!他指出,酒駕肇事一直以來都位居交通事故之首,要讓另類的生命教育嚴格落實!

他表示,台北市103~104每年約1萬1千件、105年截至8月約8109件,全國死亡人數今年至八月為73人;包含台北市長柯文哲的門生-曾御慈32歲創傷醫學部醫師,在2015年時就是酒駕受害者死亡,失去寶貴的生命。

何志偉說,其實在美國跟泰國都有洗大體的社會勞動服務。美國43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禁止駕駛人與乘客把已經開蓋的酒瓶帶入車內;加州有酒駕前科的駕駛人必須在車內安裝「汽車發動酒測系統」。民眾在接到通知後的30天內未安裝即屬違法。在D.C酒駕者會被要求觀賞酒駕造成慘不忍睹的事故影片,累犯者甚至會被強迫參觀停屍間。在俄亥俄州,有酒駕肇事記錄的車主,其汽車將掛特別車牌,表明其駕車只能用在上下班等特別用途。

他說,過去在台灣看到一些社會服務很輕鬆,例如圖書館吹冷氣、拔草、掃地,有些愛掃不掃,這樣有符合目的性和必要性嗎?

他的訴求是為了肅立「you drink、you drive、you wash」嚇阻方式,要求殯葬處向地檢署申請洗大體作為刑案易服社會勞動的項目,甚至對於酒駕累犯在改服社會勞動時優先派至殯葬處協助大體清洗。要求殯葬處簽陳市府研議「觀賞酒駕肇事影片」、「參觀停屍間」等行政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4條及35條規定道路主管機關有權要求酒駕和吸毒駕車人要道安講習,而道路主管機關依公路法在地方為直轄市政府。

這個消息一出後,引發高度討論,何志偉說,這些往生的人,從死亡到出殯中間的時間有很多的程序及步驟。這些累犯過來,可以做的事情真的很多。幫忙搬運大體,協助清洗,整理帶著味道的衣服等…任何步驟要有專業的人員在身邊指揮!

他強調,泰國可以,台灣就可以做得到!美國從1980年代開始執行,台灣就可以做得到!台灣被酒駕撞死的受害者『一年高達百人』每一位都是超級無辜的!每一個家庭都是超級無辜的!每一個台灣人都是超級無辜的!如果可以達到嚇阻的功效,這樣極致的生命教育為何不能被支持呢?(李遊博/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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