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聞

性平會越權開罰台大 違反憲法宗教自由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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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台大機械系考題爭議,在教育部回覆的公文中,指稱該題「以宗教信仰作為招生入學之命題,已限制學生僅能在命題內作答,影響考生對於該考題之作答成績,侵犯考生權益。」台大法學博士成鳳樑受訪時質疑,「請問一下性別平等委員會能夠判斷宗教問題嗎?他能判斷別人宗教信仰是違法的嗎?」再來,該題並未明確提到任何宗教信仰,「只是引用西方最經典的著作《聖經》,來表達我的思想,就代表我是基督徒嗎?」批評性平會違法憲法13條所賦予的信仰自由。

日前教育部回覆民眾,關於台大機械系因疑似違反《性平法》遭開罰的解釋公文中,提到因為為該宗教信仰作為招生入學命題,所以開罰。成鳳樑首先質疑,「請問一下性別平等委員會能夠判斷宗教問題嗎?他能判斷別人宗教信仰是違法的嗎?」成鳳樑認為性平會越權了,「只能做有沒有性別歧視,怎麼能判斷宗教信仰本身有問題呢?這是不是違法的?這並不在性別平等委員會判斷之列。」他舉例說,「性平會能不能判斷人家公平或不公平交易呢?能說這交易有性別歧視嗎?那性平會不就包山包海、所有都能判斷嗎?」

成鳳樑接著說,再來,「這題目中並沒有提到任何宗教。」他質疑,「引用聖經是不是算特定宗教信仰?你知道聖經是世界經典名著,非基督徒也可以引用聖經阿,教聖經文學的人他不一定是基督徒。」他接著舉例說,「我引用論語、佛教經典,就代表我是佛教徒、儒教信仰者嗎?當然可以引用,怎麼說人家引用聖經就是基督徒,用宗教信仰歧視別人?沒有人有權力這樣畫上等號。」

「直接用行政權判定某個信仰違法,違反了憲法13條宗教信仰自由,」成鳳樑說,「意識就是思想,思想是絕對自由的,他沒有權力判斷我的宗教內涵、腦海中持守的信仰,」成鳳樑進一步質疑,「什麼叫做性別意識?怎麼可以判斷說,因為我有某種宗教信仰,所以沒有性別意識?」他強調,信仰自由包含了對內,像是宗教的內涵、教義理解與解釋,「還有外在的信仰自由,如傳教自由。」

他舉例,「在傳教過程中,能不能主張宗教信仰中的內涵?不管是所謂的一夫一妻、一男一女,我單純這樣主張算是違法嗎?」成鳳樑表示,今天這題目中的文字,只是在表達個人思想跟觀念,除非今天學生答題目時,因為他支持同性婚,以致於老師改考卷歧視學生,這樣告老師是可以的。因為老師認為他的觀念跟學生不一樣,就用打分數來判斷、打低分,「這你可以說他是歧視。」但今天只是出題,「而且引用聖經就代表老師是基督徒?他引用了西方最有名的經典,這樣算歧視嗎?」(馮紹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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