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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蝦過期11年還在賣!黑心業者竄改標籤、包裝遭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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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竟將過期11年的白蝦等海鮮,更換包裝、標籤後繼續販售!食藥署於9月9日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稽查高雄市百鮮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承租於源進國際有限公司之冷凍庫。其中,海靈菇、冷凍軟殼蟹、鱈蔘斑及未標示日期之翡翠丸等4項計約7千公斤之涉違規產品已經販售至高雄市、臺南市、臺中市及嘉義縣市之下游業者。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已通知相關轄區衛生局辦理下架回收事宜。

另於百鮮屋公司現場查獲草蝦、飛卷板、鬼頭刀魚片、冷凍圓鰭魚及鮑魚等逾期產品,以及阿魷、吳郭魚皮等未標示有效日期之產品。於源進公司則查獲海靈菇、冷凍軟殼蟹、翡翠丸及鱈蔘斑等逾期產品,及魴魚排、鮭魚切片等未標示有效日期之產品。業者表示前開產品為待報廢品,為避免誤用及流入市面,已全數予以封存,數量共計51,358公斤,全案已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高雄地檢署因此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諭令吳男30萬元交保。

使用或販售逾期食品,已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食藥署呼籲業者應使用及販售保存期限內之食品,且將持續督導衛生局全面下架回收違規產品,依法嚴辦不法業者,以維護消費大眾食的安全。(生活中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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