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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奎松市即將通過防止公共場所性騷擾法案,未來民眾若於公共場所對女性有吹口哨、眨眼睛或言語輕薄等行為,將依其輕重處以罰緩,甚至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奎松市(Quezon City)市議會最近通過一項前所未有的「性別暨發展法案」,主要目的是防止女性在公共場所受到性騷擾。目前只等市長包蒂斯塔(Herbert Bautista)簽字,即可於該市實施。該法條由法院委員朱可(Mayen Juico)制定,主要是修正原防止性騷擾法,不足之處。
根據法案,民眾在公共場所對女性吹口哨、辱罵,或稱呼對方「辣妹」、「美女」、「親一下」或稱呼對方帶有輕蔑之字眼,以及糾纏要電話號碼等,屬「輕度犯行」;跟蹤、恐嚇、對女性眨眼、使曖昧眼色、為「中度犯行」;不必要的肢體接觸、用異物強行進入女性私密處、於公共場所展示自己的生殖器及手淫等,為「重度犯行」。
以上行為,經婦女舉報,加害者視犯行輕重,可判處1到30天拘禁,或1,000披索(約新台幣790元)至5,000披索(約新台幣3,900元)不等的罰金。其中「重度犯行」可被判處6個月到1年的有期徒刑。奎松市長包蒂斯塔在接受訪問時表示,此法是要讓民眾知道,在本市騷擾女性,要付出很高的代價。而奎松市也是全菲律賓第1個提出此類法案的城市。(吳雯淇/ 綜合外電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