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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託非人!5歲女童慘遭父親老闆同事凌虐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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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忍心下這麼重的手?在3年前,南投縣有1名5歲女童被派駐外地工作的爸爸將她託付給老闆與同事照顧,並寄宿於員工宿舍內。未料,女童竟遭凌虐,慘遭推打、踢飛,從二樓摔至一樓,最後頭部重創、顱內出血而死亡。

這名5歲吳姓女童因父母分居,她跟著父親住在南投,在2013年1月10日,吳姓男子被派往高雄工作一個月。因此,將女童託付給派遣公司的老闆莊立建及莊的戴姓女友照顧;2月5日女童母親去探望時未發現異狀,等到2月8日女童的父親被通知時,女童孩子已受重傷,兩人才一起把女童送醫;由於女童送醫時昏迷指數只有3分,全身傷痕累累,經過急救後,女童仍不幸於在2月14日因顱內出血等重症死亡。

判決指出,因為父親不在,女童經常吵鬧,莊立建會罰她半蹲或跪舉安全帽、水桶等,還會以牙籤戳女童手指、手背;其他同事也跟著體罰女童,其中,又以邱建斌最狠毒,用藤條、掃帚柄打女童的手或屁股。

2013年2月5日晚間,邱男在女友通電話時,女童在一旁童言童語插話,引起邱男不快,結果他氣的拿藤條鞭打女童、抓頭撞牆;一路推打使得女童從二樓樓梯跌落一樓,更猛力踹踼女童,導致女童頭部撞及牆壁,隔天顱內出血、陷入昏迷。

女童在被送醫後的6天不治身亡,醫院發現女童遭虐待,緊急通報警方及社工介入。而莊邱兩人知道闖禍後,還故意誤導警方辦案。邱男一開始謊稱女童是因跌倒受傷,後又改口只有打兩巴掌,他是被莊男誣賴的,直到最後才坦承是情緒失控,最高法院認為,只是因為情緒失控,就暴力相向打死女童,勘驗照片全身都是傷,摧殘幼小無助的軀體和心靈,可見生前承受極大痛苦。

最高法院在5日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將邱男重判8年6月;依故意傷害兒童罪判莊男1年,而莊男的戴姓女友則因案發後藏匿人犯遭判4月、得易科罰金,邱、莊兩人則需入監服刑,全案定讞。(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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