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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撞暈女性劫財色 累犯惡狼二審重判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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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33歲的徐姓男子,去年開車撞暈一名騎機車的女大生,再將人塞入車廂後,帶到汽車旅館性侵並洗劫。警方發現徐姓男子是一名性侵累犯,九年前也對一名女高中生伸出魔爪,台中高分院認為徐姓男子手段凶殘,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重判他十九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以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徐男去年六月開著租來的小客車,行經在台中市旱溪東路時,一名女大生騎機車被他撞個正著,女大生腦震盪,四肢挫傷、上頜骨及齒槽骨都出現骨折,倒在地上不斷哀號。但徐姓男子竟然強行將她塞進後車廂,載至汽車旅館上下其手,還搶走女學生身上的8900元,並恐嚇他不得報警。

女學生傷痕累累,回家之後被父親發現才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揪出徐姓嫌犯,並採集他的DNA比對,發現徐姓男子在九年前也犯下性侵案。

時間回到2007年11月,徐姓嫌犯在台中太平區樹德十二街,也持空氣手槍要求一名女高中生掏出身上的現金,隨後還把人拖到小客車前座,載到租屋處性侵,連被害人身上僅有的20元也被他拿走,也恐嚇女學生不准報案。

這名高中女生最後在父母陪同下,才驗傷並報警。但警方並沒有在女學生的身上,查獲徐姓嫌犯的DNA,直到他去年又犯性侵案,逍遙法外九年後,才被繩之以法。(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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