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要聞

大學色男性侵女國中生 還脅迫介紹同學逞獸慾

[adrotate banner="32"]

「讓我滿意後,我會讓妳自由!」一名色慾薰心的男大生,透過交友平台認識一名年僅14歲的國中女生,利用裸照迫使對方跟她發生性行為。更誇張的是,這名色男竟還要求被害國中女生幫他尋覓其他獵物,最後被害女生母親發現後報警,這名色男遭判刑4年。

就讀台中某大學進修部的廖性男子,在去年透過交友平台認識這名被害少女,之後佯稱自己遭少女檢舉,導致帳號被停權,要求少女必須傳送裸照給他以彌補損失,涉世未深的少女因不堪其擾,最後竟真的自拍裸照傳給這名色男。

廖男便利用取得的裸照威脅少女,必須出來跟她見面,碰面之後,男子又以要散布照片進行要脅,性侵少女得逞。

這名色男之後又陸續以簡訊騷擾被害少女,包括傳送「讓我滿意後,我會讓妳自由」、「我放過妳之前,可以再讓我高潮一次嗎?」、「讓我滿意後我會讓你自由」、「你媽擔心放一邊,就算被告我跟未成年愛愛,我也沒差,頂多被關,但接下來妳會一直活在我的陰影」等誇張威脅訊息。

廖男甚至要求少女要幫他物色其他女同學供他逞慾,並稱「禮拜二晚上沒有,就妳自己補」,讓少女身心受創,幸好母親發現後報警處理,才讓這起事件曝光。

台中地院審理後,依性侵害等判刑廖男4年,廖男不服判決上訴還拿出大學休學證書,請求法官同情他給予緩刑。

但法官認為,廖男犯罪手段惡劣,性侵害後並無任何愧疚,反而要求少女提供其他女性(同學)供其洩慾,行為令人髮指;唸大學理應更尊重女性,「不宜輕罰」,因此維持4年徒刑,可上訴。(李遊博/綜合報導)


喜歡這篇新聞嗎?分享給您的朋友吧!

 

愛傳協會(02-2369-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