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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協商同婚無共識!賴士葆:民意和大法官哪個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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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日針對行政院版的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以及下一代幸福聯盟委託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出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進行協商,不過,協商了1個小時後就散會,並未進入實質討論,主席周春米裁示交由立法院長蘇嘉全召集院會協商。

賴士葆表示同性婚姻,大法官解釋在前,公投在後,應該重視最新民意,他問是大法官10幾個人意見重要,還是公投幾百萬人意見重要?賴士葆主張,協商應該要延後,他認為應該要等第3個版本逕付二讀之後,再放在一起討論,不然可能每一條都因為分歧而保留,沒有意義,發表意見後,賴士葆就直接離席。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親民黨立委周陳秀霞也建議,待民進黨立委林岱樺代表信望愛基金會提出的提出折衷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逕付二讀後,再併案協商較有意義。在場的綠委尤美女、段宜康、及藍委許毓仁,則支持政院版草案。

段宜康形容,今天像很多委員一起過馬路,前後都有有車,乾脆停在安全島,但安全島不是水泥跟泥土,只是空氣,根本沒有立法基礎。段宜康強調,大法官解釋是廣義的《憲法》,不會因公投被推翻,修法要保障婚姻自由並緊扣「婚姻」,不然就是違憲。(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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