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聞

台大考題引家庭申論挨罰3萬 教育部挨轟依法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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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由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組成…」,大學考題這樣出,結果,居然遭教育部以為反《性別教育平等法》為由,開罰3萬元!上述考題是來自台大機械系今年3月的甄選入學申論題目,沒想到最後是以挨罰收場,對此,護家盟教育部的開罰是依法無據,婚姻定義與性平法內容無涉,法條引用錯誤,如果引用錯誤法條作為裁罰依據,則是違法舉動。

這次教育部以台大機械系考題列進「家庭」、涉性別歧視,開罰台大3萬元,引發討論。護家盟近日發出聲明指出,教育部引用的是《性別教育平等法》第13條規定:學校招生不得有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的差別待遇。「我們要問的是,『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有哪一點否認婚姻的定義?引用這個法條,如何可以去裁罰『引用婚姻定義作為考題作答參考』的事件?」

聲明指出,據載,教育部官員引用性平委員或所聘專家意見指出,國際趨勢婚姻不是只有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也有多元成家例子的存在,必須從多元性別的角度,觀看家庭的組成議題。但護家盟質疑,為何是教育部委員等人的「認為」?

多元成家是國際趨勢嗎?目前國際上只有少數國家通過了同性婚姻,幾乎是政治運作結果,絕大多數並未通過同性婚姻,有七十多國是反對同性之間的性行為,更別說婚姻了,而且已經有通過的國家,全民起來抗議並推翻已通過的伴侶法,顯然多元成家並非潮流,又怎麼會是國際趨勢?而且,怎麼能用「認為」這種說法,且沒有任何法律的依據,就大肆論述,而且去裁罰一個獨立自主的大學教育與行政措施。

護家盟認為,教育部無權定義婚姻。因為《性別教育平等法》並未觸及婚姻定義,「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不僅沒規範到婚姻定義,也與婚姻不相干。「拿《性別教育平等法》來過度解釋延伸到婚姻,既無依據,且是邏輯上的錯誤」。

聲明說,性平與性行為無關,也與性傾向無關。性傾向被納入性別平等法內,原本就是一個錯誤邏輯,是政治運作的結果,未來寄望立委諸公予以修法。護家盟也認為,性別平等應該回歸男女兩性之間的對待方式,把同志議題從性平中移除,遵照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的精神與法律,去研究並主張婦女權益不應被壓抑。

護家盟也指出,目前我國以及大多數國家的婚姻都是一夫一妻,是主流的民情風俗,怎麼反而被說成錯了?我國民法972條的婚姻要件仍是一夫一妻,婚姻的定義清楚,民眾也堅持不能隨意更改,台大高層曾經為此道歉,教育部這次的表決與裁罰不但違法,更是違背社會主流認知與傳統人倫關係網路的錯誤意識型態。

護家盟也認為,考題並無問題,因為出題教授只是引用一個已經存在的傳統普遍現象(婚姻),去引申社會與家庭也需要有規律,問到「工程師的工程創新不能違反自然的律」為題,要求學生去作答「工程師的社會責任」,這裡面並無議論或爭議婚姻定義,也無性別平等議題。

護家盟不解,為何台大需要道歉?社會輿論有何指責的依據?教育部有何干預學校行政,以及引用錯誤法條予以裁罰的權力?而出題教授的引述,雖然是聖經表述方式,但也可能是一種引用,並不能判斷是否出題者具有宗教背景或宗教意識型態。(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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