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聞

係金ㄟ!上學免穿制服 班服、運動服可「混搭」

[adrotate banner="32"]

今年新學期開學,學生可以不必再穿制服上學!教育部18日宣布,未來,除了在重要活動、體育課及實習實驗課,學校可規定學生穿特定服裝之外,其他時間,學生到校可”混搭”穿制服或運動服,及校方認可的服裝,如班服、社團服裝等等,新規定在105學年度第1學期就會上路。

教育部次長蔡清華親自宣布這項新修訂的《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之原則》,對實施數十年的服儀管制做出解禁,8月29日開學就會在全國高中職上路,至於國中小服儀則交由各縣市政府決定。

學生在週會、開學典禮、畢業典禮、校慶等重要活動,還是必須換上學校規定的服裝,而體育課應穿體育服運動鞋,為維護實習(驗)安全,實習實驗課程應穿著實習時實驗服裝。

其餘時間,學生可選穿著制服、運動服,以及學校認可的班服、社團服裝等等;甚至,就算學校訂出換季時間,還是可以依照自己對冷、熱的感受,選穿長袖或短袖校服,冬天也可以加穿保暖衣物,但制服不會廢除。

至於鞋子部分,學生得穿皮鞋、運動鞋或布鞋,除非有正當理由,不能穿拖鞋或打赤腳;髮禁部分除非有必要,學校不得限制學生頭髮形式。如果有學生違反服儀規定,學校不得以記過、警告等方式處罰。

協助草擬服儀原則的亞洲大學講座教授柯慧貞表示,台灣是民主國家,不應用威權來強迫學生遵守,學務工作應該創新轉型,和學生溝通。服儀自由學生陣線總召蕭竹均回應,原本要爭取比照大學完全開放便服,但對私校來說困難不小,對教育部漸進式開放可以接受,未來爭取進一步放寬。(江呈亨/綜合報導)


喜歡這篇新聞嗎?分享給您的朋友吧!

 

愛傳協會(02-2369-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