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社會要聞

劣!父利用未成年女兒 吸收同學、中輟生坐檯陪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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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位35歲的林姓男子,不只開設經傳播經紀公司,還利用自己未成年的女兒,招收未成年的學生、中輟少女坐檯陪酒,遭到台中市警察局少年隊查獲,被警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嫌移送法辦。

這名綽號「強哥」的林姓男子和40歲的「倫姐」在台中聯手經營「東方」、「金典」經紀傳播公司,靠著網路通訊軟體宣傳,打出「未成年可」、「純坐檯」、「高所得」、「供食宿」的名號引誘無知的未成少女上鉤當傳播妹,負責坐檯陪酒和性交易等工作。

林姓男子為了擴大小姐陣容,還要未成年的女兒幫忙找人,半拐半騙,邀請女兒熟識的女同學及中輟生加入集團,她們多半是年紀約15歲至17歲的未成年少女,平常提供免費的住宿。

這些未成年少女上班的時候,搭著公司機駕駛的車輛,前往市區酒店和KTV坐檯,甚至能配合到摩鐵開毒品轟趴,每小時收取1000-1200元的報酬,可從中抽取2至3成利潤,經紀公司短短幾個月,已經獲利100多萬,還自己成立一間「歡唱KTV」,生意越做越大。

警方經過3個多月蒐證後,救出8名未成年少女,將強哥、倫姐及手下「阿振」、「小雨」等4人拘捕到案,,並查扣搖頭丸、帳冊、借據等證物,將集團徹底瓦解。(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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