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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燈泡案兇嫌求輕判 王景玉:「我是有教化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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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全國上下的小燈泡一案,兇嫌王景玉以兇殘手法將女童小燈泡用菜刀砍殺致死,11日士林地方法院再度開庭,他尋求法官輕判,並向法官說,「我是有教化能力的。」

遭檢方以殺人罪起訴後,王景玉因8月24日羈押期將滿,士林地院今天針對是否再度羈押開庭。王景玉對法官說,「我不想被羈押,因為我都承認,而且我會改,我是有教化能力的,希望法官判輕一點,我還想跟家屬道歉。」王嫌的辯護律師表示,此案人物證據都蒐集完畢,且王家也無力資助王嫌逃亡,建議法院裁定王景玉住院治療。

檢察官陳昭仁則指羈押原因仍在,建請法官延長羈押,未予羈押無法防免逃,若須就醫,王目前在看守所也有接受精神方面治療。法官表示,將擇日裁定是否羈押,並將在9月9日傳喚鑑定人,台北榮總醫院精神科醫師出庭作證。

上月21日士林地院開準備程序庭時,當庭播放王嫌在看守所接見父母的錄音檔。王母不斷教導王嫌說,「開庭時你都要說對不起、我道歉」,而王嫌當日開庭一開口就向法官表達想要道歉,但當日小燈泡父母並未出庭。(馮紹恩/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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