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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乳瑪琳回收再製 桃園衛生局封存違規油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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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在不安心!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3月8日在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下至遠東油脂工廠進行稽查,查獲業者使用逾期的無水奶油及回收逾期的乳瑪琳共製成906,000公斤的乳瑪琳、酥油、白油等19項產品;桃園市衛生局立即封存現場違規油槽5座,計有油品43,000公斤,並勒令該公司全面回收所有產品,目前已主動回收49.76公斤,桃園市衛生局將持續監督其回收情形。

桃園市衛生局指出,衛生局及檢調單位追查相關製程,發現該業者疑使用逾期的無水奶油及回收逾期的乳瑪琳再製成成品,包括:乳瑪琳、頂好瑪雅琳(鐵桶)、一品酥油(葷)、一品酥油(奶素)、一品特酥油、酥油、金龍瑪雅琳(奶素)、頂好瑪雅琳(紙箱)、酥片、高級白油、高級雪白油、香友酥油(鐵桶)、雪白奶油、香友酥油(紙箱)因、一品特酥油(鐵桶)、一品酥油(鐵桶)、一品瑪雅琳等19項,業者無法釐清批號,因此,擴大回收保存期限為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9月30日的所有產品。

桃園市衛生局也說,遠東油脂公司使用逾期原料及回收逾期乳瑪琳再製,該行為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將依據同法第44條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鍰。另依據同法第52條予以沒入銷毀。衛生局除現場查封相關違規油槽並抽驗外,要求業者務必回報其回收進度,另相關違規品項如附件。

桃園市衛生局強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食品逾有效日期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衛生局也呼籲業者,必須落實自主管理,善盡社會責任,勿以身試法,衛生局將持續落實食品製造廠源頭管理;並提醒民眾,若發現業者有竄改並販售違規產品,可撥打0800-285-000檢舉專線,共同監督食品安全。(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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