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段宜康敗訴拒吞曲棍球 22萬立院薪資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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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因為在2014年選舉的時候,指控無黨籍彰化縣長候選人黃文玲與國民黨候選人林滄敏「共用金主」,還強調自己說的如果不是真的,他願意吞曲棍球,結果被對方告上法院。最後,高等法院判決段宜康應賠黃文玲20萬,並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不過,黃文玲因為不滿段宜康不願吞曲棍球,也沒給錢,她向立法院聲請查封段宜康擔任立委的薪資,將把這筆錢捐給弱勢慈善團體。

黃文玲在臉書po文,秀出立法院主計處公文和支票照片,她不滿段宜康散布不實訊息,遭法院判決賠償20萬元,仍拒不認錯不肯付賠償金,也不願呑曲棍球,只好查封他立法院的薪資。她說「過年前總算收到段宜康的賠償金,文玲將陸續將上開款項捐給弱勢慈善團體」,2張支票合計22萬,包括利息與執行費。黃文玲說:「很奇怪咧,段宜康一定要人家查封他的薪水才甘願」,她批評段宜康說人家壞話卻不敢承認,卻又浪費司法資源,做人卻不敢當,該給他一個教訓。

立法院主計處公文(圖/黃文玲臉書)
支票(圖/黃文玲臉書)

此外,前立委林滄敏也對段宜康和前彰化縣長魏明谷提告,最高法院去年8月間判段宜康、魏明谷敗訴,須賠償100萬元。段、魏兩人12月在平面媒體a7版刊登道歉廣告,魏明谷當時表示:「登報道歉是無可奈何」,認為判決「令人不可思議」具有爭議,林滄敏要段、魏「你們就把曲棍球吞了吧」,段宜康則坦承「登報道歉我心裡很幹!」

段宜康臉書(圖/翻攝畫面)

(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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