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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法院駁回兩州「限制墮胎權」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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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美國最高法院日前以5票對3票,封殺德州在2013年通過的墮胎法規後,美國密蘇里州和威斯康辛州對執行墮胎醫生設下各種限制之法,也遭到法院封殺。兩州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上訴,維持下級法院原判。

在密蘇里州和威斯康辛州所提的墮胎限制法律中,要求醫生取得墮胎診所48公里範圍內醫院的住院特許權(admitting privileges)。「住院特許權」讓診所醫生能夠帶著自己的病人至該院進行住院治療,但一般診所醫生要取得這種「住院特許權」並不容易。許多需要人工流產的女性常得到好幾百公里外,才能取得醫療服務。

之前德州在實施該法時,導致德州的合法墮胎診所從41間減少到19間,而兩州的法律鑒於德州之例,都遭到下級法院封殺。其中密蘇里州的法律,如果生效,勢必會迫使州內唯一墮胎診所關門歇業,或許也為其考量點之一。

此判決認定,德州法律對婦女行使獲憲法保障的中止妊娠權利施加不當負擔,而為避免激勵反墮胎權團體在其他州挑戰類似限制,故駁回上訴。

墮胎議題長年來在美國受到關注,激辯的雙方主要分為主張女性該有身體自主權、認為墮胎應該合法的「選擇權」派(Pro-Choice),以及主張生命優先、墮胎手術需要受到嚴格限制甚至是非法的「生命權」派(Pro-Life)。根據路透6月份所作的全美民調,47%的受訪者認為墮胎應該合法,也有42%的民眾認為「墮胎應該為非法」,正反的意見至今依舊對立。(吳雯淇/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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