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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七天假爭議再起 7大工商團體揚言不再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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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27日赴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其中關於週休二日的修法,目前勞動部擬修《勞動基準法》第36條,由現行條文「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修改為「2日之休息」,經評估後,朝向「1例假、1休息日」的方向修法。但勞動部的修法方向引起勞團強烈抗議,認為已有不少公司利用這1休息日規定的漏洞調整勞工上班時間,例如,今年單週40工時上路後,就有企業讓員工每天減少工作20分鐘,以6小時40分乘上6個工作天,來符合法令的規範。今天7大工商團體更召開記者會,有勞團趕赴現場抗議,而工商團體在記者會中揚言將全面終止勞資協商。

一例一休雙方都不滿

勞動部在今天的報告中表示,若週休二日都以例假規範,將不利工時調整空間,難以符合勞僱需求及企業運作。另外,為了兼顧「1例1休」和週休二日,勞動部擬研議相關法令,休息日若要出勤,計入延長工時(加班)總數計算。勞動部長郭芳煜受訪時指出,「7天國定假日」是前政府的週休二日配套,但修勞基法時只修了第30條(工時),沒修第36條(放假),才覺得沒有落實週休二日。他說,因為立院決議在週休二日實施以前,將先暫時還給勞工7天國定假日,未來等36條修過,7天就沒有了。

工商團體嗆:終止勞資協商

工總、商總、工商協進會等7大工商團體不滿勞動部恢復7天假,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等工商團體今天在工總大樓召開「不滿修勞基法延遲」記者會。勞團不滿資方頻頻放話,今日上午衝到工總抗議。工總理事長許勝雄說,此次爭端緣於勞動部為使縮減工時及週休二日修法取得共識,特於去年召開35場座談會,最終勞資雙方同意將工時由雙週84小時縮減為單週40小時。

許勝雄說,由於修法後勞工全年總休假天數將因而大幅增加13天,但為兼顧勞工休假權益及企業經營成本,當時有2項附加條件:一、每月加班時數上限由46小時放寬為54小時;二、刪除7個只紀念不放假的國定紀念日,與軍公教一樣僅紀念不放假。但如今這些配套措施立院卻沒通過實施,令工商團體失望。

工商團體認為,工時縮短到40小時就算砍了7天國定假日,代表勞工全年總休假天數從110天增加到116天,企業一年增加了540億成本人事成本。工商協進會林伯豐表示,主要訴求2件事,一、信守承諾兌現當初協議內容,第二、工時計算應該與公務員一致。他認為台灣勞工的全年休假已經和歐洲不惶多讓,每年有7~10天的休假、婚假、陪產假、半薪病假相當多。

勞團:要求辯論

勞團今日在工商團體記者會外面抗議,並要求工商團體進行辯論。工鬥成員盧其宏表示,民進黨《勞基法》的修法草案即將把7天假廢除,並以增加一日「休息日」的方式替代「週休二日」,但雇主可以要求勞工在休息日加班,休假日更沒有保障,且加班費僅以1倍工資計算,比平日加班更少。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表示,工總理事長許勝雄、商總理事長賴正鎰、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等人所經營的企業屢屢違反《勞基法》,是台灣勞工過勞的兇手,勞團一定會爭取完整的19天國定假日到底。(馮紹恩/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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