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要聞

惡房東張淑晶化名「朱嵐」 重出江湖再坑房客!

[adrotate banner="32"]

惡房東張淑晶,被66名房客集體指控恐嚇取財,在租屋界消失了一陣子,現在又重出江湖。一名陳小姐出面投訴,她在上個月租下月租1萬6的房子,付了近6萬塊押金簽約後,發現堆問題一堆,想解約卻遭到百般阻饒,一查之下,才知道房東原來是化名”朱嵐”的張淑晶。

陳小姐和先生租下新北市中和十坪大的套房,和房東朱嵐約在便利商店簽約,對方帶走租約,只給她兩張沒有簽名的部分契約。沒想到,簽約之後,房東還加收磁扣鎖800元、沙發套2500元,洗衣機以5000元租給她,看電視一個月還要交500元。

更誇張的是,朱嵐隔天又打電話來,說她把租金算錯了,必須由1萬6調為1萬8,向親友求助後,才發現自己遇到的是張淑晶,立刻即到警局告她詐欺,對方卻寄來存證信函,對她提出求償。

去年,張淑晶成為國內史上,首位因為坑房客被求處重刑的房東。新北地檢署認為她犯行惡劣,以涉犯44次詐欺罪將她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判處8年徒刑,檢方表示如果有房客提告,一定會積極偵辦。

如何不會在租房子的時候遇上惡房東,專家提出三點自保:
第一,一定要記得實際看屋,因為在網路上看了就租,常常圖文不符,非常危險。
第二,押金要合理,大約在租金的1/10至3/10,因為想退租可能被房東沒收。
第三、必須詳讀契約,有不合理或不合乎邏輯的條約,應該立即刪除。〈江呈亨/台北報導〉


喜歡這篇新聞嗎?分享給您的朋友吧!

 

愛傳協會(02-2369-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