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聞

課綱審議委員遴選 家長團體:家長代表應具法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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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綱審議委員會近日即將進行代表,家長團體今(21)日至教育部門口表達訴求,參與課審會的家長委員代表應具備「法定家長」的資格,法定家長即身為還在國民教育階段子女的家長。對此,教育部表示,會將家長團體的意見納入參考項目。

教育部代表出面接受家長團體陳情書。 圖片來源:梁嘉恩攝
教育部代表高中職組專員黃淑儀(右)出面接受家長團體代表的陳情書。左為全長聯理事長陳鐵虎。
圖片來源:梁嘉恩攝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等多個家長團體,前往教育部門口表達他們對即將展開的課審會代表遴選表達隱憂。全長聯監事長王立昇表示,「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教育事務辦法中的第2條就指出,「本辦法所稱家長,指國民教育階段學生之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而第3條也清楚定義了「家長、家長會及家長團體,得依法參與教育事務。」

家長團體表示,參與教育事務應以「法定家長」身分為基礎。 圖片來源:梁嘉恩攝
家長團體表示,參與教育事務應以「法定家長」身分為基礎。左起依序為全長聯監事長王立昇、理事長陳鐵虎。
圖片來源:梁嘉恩攝

王立昇說,過去有些子女畢業多年的「非法定」家長,在教育改革過程中多次發表意見,而若其子女不在國民教育範圍內,其父母或監護人即失去「家長」的法定地位,當然就喪失教育參與權。他們可以扮演經驗傳承的腳色,但請勿「越俎代庖」,由在學家長對教育現況發表看法,才較符合現今家長和孩子的需求。

對於課審會的家長代表比例,十二年國教召集人史耀雄表示,在去年總預算主決議裡面,不分藍綠都通過了重大教育政策,必須要有1/3在學家長參與,像課審會這麼重大的議題,必須要有1/3家長參與,希望教育部能重視。(馮紹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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