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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法院判決底定! 咖啡業者須加註致癌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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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美國加州高等法院曾針對咖啡業者做出裁示,必須在產品上加註「致癌警語」,7日加州高院法官做出最終裁決,未來包括星巴克等咖啡業者須在產品加註恐致癌警語。對此,提出訴訟之非營利組織表示,他們希望透過此次訴訟,能迫使咖啡業者改良製作咖啡過程,避免產生恐致癌的丙烯醯胺,這才是他們最終的目的。

該訴訟的原由為,非營利組織毒物教育研究機構(Council for Education and Research on Toxics,CERT)在2010年提起訴訟,控告星巴克等逾90家咖啡烘焙業者、經銷商及零售業者,未提供清楚且合理的警告,告知消費者喝咖啡可能會接觸致癌物丙烯醯胺。

本案在第一階段的審理中,星巴克和其他被告未能證明咖啡中的丙烯醯胺沒有「顯著風險程度」。而這些企業試圖證實,丙烯醯胺有另一種可接受的顯著風險程度,消費者終生喝咖啡也不會超出此風險。最後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伯列(Elihu Berle)判定,這些公司無法證實有這種可接受程度的風險,因此產品必須標示含有丙烯醯胺的警語。相關業者不服提出上訴,

經過1個多月後,伯列在7日做出最終裁決,認為星巴克等咖啡業者未能給出明確證據,證實咖啡對健康的益處大過可能的致癌風險,因此判決所有在加州銷售的咖啡產品都必須加註警語。

CERT代表律師梅茲格(Raphael Metzger)表示,CERT希望此判決能讓咖啡業者重新改變咖啡製造方式,就如洋芋片製造商在類似的訴訟後,降低產品中的丙烯醯胺含量。梅茲格說:「光是標註警語對像我一樣的咖啡上癮者根本沒用」。

對此判決,星巴克未有回應;案件中的幾名被告已經同意加註警語,並支付數百萬美元的罰款。(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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