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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法律顧問鄭哲民遭媒體爆料,稱說鄭哲民本業是台北中華基督教長老會信友堂的牧師,並不具備台灣律師資格。但事實上,就國際上技術轉移來說,鄭哲民具備的美國律師執照即可通行全球談判,中研院的技術轉移等規範均是他在民國85年間一手創立,在國際上他的律師身分、資格絕無問題。
在民國85年,在中研院長李遠哲的帶領下,授權鄭哲民成立類似技術轉移中心,後成立「研發成果管理委員會」,並設定許多技術轉移的原則、文件,並繼續擔任中研院的法律顧問至今。談到擔任研發成果管理委員會第一任的執行秘書,鄭哲民說,「因為我在幾個領域上都有足夠的學識跟專長,我碩士以上相關的學位,有國際關係、企業管理、還有一個是法學博士。」
事實上,並不會因為鄭哲民沒有具備台灣律師執照就無法處理技術轉移,恰好相反,擁有一張台灣律師執照不代表能處理複雜的技術轉移過程。技術轉移牽涉到國際關係、政治情勢、跨國法律、商業問題等。
為何鄭哲民可以處理中研院國際訴訟的案件?因為鄭哲民持有美國聯邦法院所承認的美國律師執照,他說,「一定要有國際所承認律師的資格,更重要的不是資格,卻是處理國際法律業務的能力,才能在高度競爭的國際商務關係中被尊重,也才有能力保障客戶的利益。」他以美國律師的身分除了解決爭端外,更可為一切的合作案件,提供合宜的契約關係,包括技術轉移所衍生之商業合作。(馮紹恩/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