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白色力量變白色恐怖?柯文哲對幕僚測謊被批動私刑

[adrotate banner="32"]

由於台北市府徵詢議員對大巨蛋的意見遭洩漏,市議會要求徹查洩密者!但驚傳北市府找來退休檢察官赴政風處測謊抓鬼,引發市議員砲轟,台北市長柯文哲白色力量變成「白色恐怖」。

北市府在4月開議前曾私下徵詢議員對大巨蛋的意見,但卻有幕僚將調查洩漏給網路媒體,市議會要求市府徹查洩密者。媒體報導柯文哲上月找退休檢察官赴政風處測謊抓鬼,但副市長林欽榮的黃姓機要因拒絕受測,本月底將打包走人。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徐弘庭表示,柯市府的做法,凸顯內部管理問題,管理機制疏忽至此,以後怎有公務員肯賣力做事。新北市長朱立倫15日也被媒體問到個問題,朱立倫直言「測謊好像是比較是對於犯罪嫌疑人的一個作法」,他認為,還是要信任自己的同事最好。

民進黨及台北市議員許淑華14日在市政總質詢時詢問柯文哲,是不是對18個嫌疑犯都進行測謊?許淑華說,柯文哲不只有白色力量,更有「白色恐怖」。

對此,柯文哲以「我們沒有恐怖的力量,只有挨打的力量」回應,並表示未來不會用這種方法處理;台北市政風處長劉明武則說,市府不是找退休檢察官測謊,而是民間測謊公司。並說是同仁志願測謊,無違法性問題。

另一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洪健益則表示,為了調查大巨蛋假民調數據洩密案,北市府居然動用民間測謊業者。他指出,一般法庭上的測謊要構成證據能力,根據「最高法院八十八年度台上字第二九三六號裁判」意旨中載明,測謊要構成證據力需要符合五點,包括:一、經受測人同意,並已告知可以拒絕受測;二、測謊員須經良好的專業訓練與相當的經驗;三、測謊儀器品質良好,且運作正常;四、受測人身心及意識狀態正常;五、測謊環境良好,無不當的外力干擾等要件。而一般在刑事法庭上之測謊頂多也只具有「證明力」而非有「證據力」。

洪健益批評,這次北市府私下動用民間業者對相關人員進行測謊之決策,實在違背行政程序,更有失政府公信。他表示,如果確定有相關人員涉嫌洩密,若其行為符合刑法132條第一項及第二項之犯行,應依相關程序進行移送檢調單位。

就算涉案者為機要職或政務官,依據刑法第10條第二項之定義,「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因此,不論其職務等階,為政務官或事務官,亦不論其為編制內人員與編制外之臨時員,或為聘派人員,均得為本罪之犯罪主體。洪健益也說,若這些人真的涉案,北市府應該依法將其移送,而非動用私刑啊!〈李遊博/台北報導〉


喜歡這篇新聞嗎?分享給您的朋友吧!

 

愛傳協會(02-2369-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