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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新法「罰嫖不罰娼」 最高重罰1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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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為打擊賣淫業,祭出「罰嫖不罰娼」新法,未來若是有嫖客進行性交易被抓到者,必須被處以約台幣5.5萬罰款,若為累犯,罰款將提高至台幣13.8萬元左右。除此之外,嫖客還必須上課,深入了解性工作者處境。而政府每年將編列預算,協助性工作者轉業。而數十名性工作者集體上街抗議,要求政府「別碰他們的客戶」。
賣淫在法國及荷蘭均為合法工作,為了打擊賣淫業,法國效法瑞典、挪威、冰島,對從事「有償性交易」之買方進行懲處。而法國國民議會早於2013年即通過新法草案,但遭參議院否決。根據法國制度,如果兩院意見相左,以國民議會之決定為最終依歸,而6日國民議會以64票對12票通過法案。此「罰嫖不罰娼」新法,將對嫖客處以1,500 歐元(約新台幣55,000元)罰款,累犯可罰到3,750歐元(約新台幣138,000元)。此外,嫖客還得參加強制性課程,加強其對弱勢性工作者之認識。
而為了鼓勵性工作者從良,新法規定,若性工作者想轉業,將可獲得資金援助,政府也會提供各領域之專業職訓。而根據統計,法國約有2萬到4萬名性工作者,其中8到9成為外籍,而她們多數沒有合法居留權。因此,新法獎勵外籍之性工作者,還可獲得臨時居留證。法國政府估計每年編列4百80萬歐元(約新台幣1.8億元)之預算,作為輔導性工作者之轉業資金。
此法被法國總理(Manuel Valls) 視為「女權的重大進展」,也獲得許多女權主義團體之肯定。但部分議員擔心,此新法可能使性交易變地下化,對性工作者而言,無疑增加其危險性。而法國的性工作者,則不滿此新法,認為此法傷害到他們的工作權,集體上街舉牌抗議。(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