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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公布乳品廠稽查結果 光泉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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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今(6)日公布乳品加工製造廠稽查結果,查察結果在HACCP部分有3家不符規定,GHP部分有有5家不符規定,其中,知名廠商光泉牧場公司、杏輝藥品都有產品標示不合格的問題,食藥署均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但食藥署稍晚聲明更正,光泉嘉義廠生產的巧克力牛乳未違反標示規定。

食藥署在3月會同14縣市衛生局,針對全台20家乳品加工製造業者進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強制性檢驗、產品標示等稽查。查察結果在HACCP部分有3家不符規定,GHP部分有有5家不符規定,均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在產品標示部分,58件產品中有15件不符規定,光泉、杏輝僅各1件產品出包,不合格產品最多者為省都乳品公司、有6件,其次為川岳生技公司、有3件,違規樣態包括有效期限標示不實、營養標示格式錯誤等。除命業者銷毀產品外,並分別裁處4萬與24萬元罰鍰,其餘不符規定者,轄區衛生局均已要求業者回收改正並依法處辦;一級品管強制性檢驗結果20家業者皆符合且均已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

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工廠部分,食藥署指出,不符合的地方為1.產品未標示調製乳粉與乳粉含量。2.無標示食品過敏原醒語,已移請台北市衛生局處辦中。至於光泉牧場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廠的巧克力牛乳標示成分與產品配方表不符,食藥署剛才已更正,經業者說明,已確定未違反規定。

食藥署表示,乳品為國人重要消費食物,且為飲食指南中六大類食物之一。為確保國產乳品衛生安全,國內乳品加工業自100年起已強制實施HACCP。因此,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鎖定全台20家乳品製造業者,進行「強制性檢驗」、「食品追溯追蹤系統」、「HACCP」、「GHP」及「產品標示」查核。稽查結果,HACCP不符合者,多為產品描述未清楚敘述,紀錄文件未確實等;GHP主要缺失為支柱、地面或天花板未保持清潔、表單紀錄不完整等;產品標示不符合樣態多為營養標示格式錯誤、未標示醒語及食品添加物未標示或標示不完全等。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GHP與HACCP不符合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也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產品標示不符規定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或第28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40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產品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李遊博/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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