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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洲議院通過兩法案 反對者:對LGBT友善卻削弱婦女、孩童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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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南澳大利亞洲(South Australia, SA)上議院通過了兩項法案,未來更改性別更簡單,只需取得心理醫師認可便可修改出生證明上的性別欄位;另一項法案則是允許同性伴侶使用代孕生下小孩。這兩項重大變革雖已公佈,但仍造成政府內部兩極化反應,支持議員認為是反歧視的最佳政策,反對者則回應:「大人的慾望戰勝孩子的權利。」

根據ABC新聞報導,上週南澳洲上議院以10票對7票通過了兩項法案,性別認同障礙者未來只需透過心理醫師的認可就能輕易「變性」,直接更改出生證明上的性別欄位,連手術都免了。

根據新的法律,18歲以上的性別認同障礙者不必經由變性手術或激素就可申請更改性別。以往已婚人士必須與配偶離婚後才能進行性別變更,但是此法案廢除強制離婚的要求,這項法案看得出來是為同性婚姻所舖路。

對此,反對法案的自由黨籍(Liberal Party)立委菲利普斯(Gordon Rich-Phillips)說:「法案沒有提到變性的次數及頻率,意味著一年之中,每一個都可以依照喜好更改性別嗎?這真的不合適。」同樣是自由黨的芬(Bernie Finn)也表達不滿並表示中央政府沒有傾聽民意,「根本亂來!」顯示出政府內部對法案仍有很大的分歧。

另一項法案則是開放同性伴侶擁有「代孕」權利,政府也提供諮商輔導,幫助同性伴侶在尋求代孕過程中所面臨的複雜關卡。一位不具名的自由黨員相當反對並說,孩童將在一個被「刻意營造」的環境下出生,而失去親生的父親或母親。

他表示,婚姻制度下原是保障兒童同時擁有父母雙親,一段破碎的婚姻讓孩子失去其中一方家長,這是一場悲劇。但現在政府卻提供了對孩童極不公平的生長環境,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UN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也公認,擁有一個父親及一個母親是權利與生俱來的權利。

由於南澳州已速通過這兩項法案,特別在性別認同的草率認定上,已開始造成婦女的不安。未來在公共場所的廁所、學生的浴廁及宿舍中,都將隱藏著危機。菲利普斯便嘆:「政府向LGBT打開友善之門,相對卻削弱了婦女及孩童的權利,這並不公平。」(謝婷婷/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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