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玩具文具不合格率25%!認明安全玩具8特徵
兒童節將近,您給家裡寶貝買的玩具、文具安全嗎?台北市商業處近日抽查抽查47件玩具、48件文具,共有13件標示不清、不合格,不合格率高達1/4!到底該如何選購安全玩具,根據TCC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兒童用品研發中心的建議,安全玩具有8點特徵。
商業處指出,47件玩具中共有1件不合格,是因未標示「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48件文具中共有12件不合格,大多是未標示「警告標示」、「主要用途及使用方法」。商業處表示,針對查獲不合格商品,已函請製造商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者將勒令下架。 商業處特別提醒購買玩具、文具之前應以下列步驟確認:
購買前謹記二步驟
步驟一、先選擇字體清楚的中文標示商品。
步驟二、確認標示內容。
玩具商品應依照「玩具商品標示基準」;標示內容如下:
1.玩具名稱。
2.製造廠商之名稱、地址、電話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其為進口者,應標示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商之名稱、地址、電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原始製造廠商之名稱、地址及原始製造國。
3.主要成分或材質。
4.適用之年齡。
5.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
6.有危害使用者之安全或健康之虞者,應標明警告標示或特殊警告標示。
文具應依照「文具商品標示基準」標示,標示內容如下:
1.商品名稱。
2.製造廠商之名稱及電話;其為進口者,應標示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商之名稱、電話、原始製造商名稱、地址及原始製造地。
3.主要用途及使用方法
4.主要材質或成分。
5.注意事項或緊急處理方法。
6.有效日期(限化學類及黏著類文具標示)
7.警告標示。(以上第1、2點為「一般性文具商品」應標示事項,另第1~7點為「特殊性文具商品(化學類、黏著類、金屬類等)」應標示事項)
安全玩具的8點特徵
一般玩具若經過國內TCC 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兒童用品研發中心的認證,將具有以下8點特徵:
- 包裝或玩具本體上有『ST安全玩具』標誌。
- 包裝或玩具本體上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核發之『合格標識』。
- 包裝或玩具本體上有中文標示,載明玩具名稱、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統一編號、適用年齡及警語等。
- 填充玩具(洋娃娃或絨毛玩具等)之眼睛鼻子等物件經過拉扯後,不易脫落,才能防止誤食發生危險。
- 玩具附有繩索時不得超過 20 公分,才能防止纏繞脖子。
- 玩具無危險尖端或銳利邊緣,才能防止割傷或刺傷。
- 玩具或其配件之大小,若小於 50 元硬幣,應避免三歲以下兒童使用。
- 騎乘類玩具,輪胎與車身間隙適當,才能防止夾傷。(蒲孝如/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