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講獻瑩要聞

妳不是亳無選擇!「墮胎前靜思期」讓飽受壓力的女性有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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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健康署去年提出《優生保健法》修法案,將法令中的「結婚婦女墮胎需要配偶的同意」的條件刪除,引發爭議。有些婦權團體認為,女方承受較大的懷孕風險,理當由女性自主決定;但也另一派說法認為,胎兒不是財產,而是和伴侶愛的結晶,需要和伴侶事前充份溝通再決定。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創會理事長解慧珍在【風向新聞現講獻瑩】表示,家人一起決定,絕對會比女性單獨面對傷害來得小。

「墮胎前靜思期」讓家庭成員直接參與 當事者不用一個人面對

解慧珍表示,協會就曾推動「墮胎前靜思期」營會,參加的人不僅是懷孕女性,還會要求配偶或伴侶參與;如果當事者是未成年少女,那也會邀請她的父母出席。在營會中,會提供完整的資訊提供家庭成員參考,讓直接參與的人有機會了解事情的全貌,再一起做出決定。

這個好處在於,和家人一起討論出的結果,而不是當事者單獨做的決定,除了避免因恐懼做出後悔莫及的決定外;有了家人的支持,也會減少當事者在事後承受的壓力跟罪惡感。除此外,在經過討論諮商後,也許會出現除了墮胎以外的方案。

婦權團體抗議 解慧珍:面臨墮胎抉擇,沒有壓力是假的

不過解慧珍坦言,在提倡這個活動時遭到一些婦權團體的攻擊,「他們說,妳當我們女人是白痴不會自己思考嗎,為什麼還需要輔導,我們就是想了很久才做出這個決定。但我想她們可能很難想像,在這個社會中還是有女性在面臨墮胎抉擇時飽受壓力的。」

許多婦權團體主張女性不該被「制慾」(限制慾望)或者遭受壓迫,但這些都是純理想化的狀態,但並非每個女性都能輕鬆做出這樣的大決定,有些弱勢甚至無助的女性,還是希望知道還有沒有轉圜的餘地,「你說面對墮胎沒有壓力,這是假的。」解慧珍說。(艾以琳/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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