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政治

美裁定同性婚姻不適用於波多黎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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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翻攝自網路

記者吳文琪/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聯邦法官本週做出決定, 宣布由最高法院賦予的同性伴侶結婚權利,並不適用於波多黎各(The Commonwealth of Puerto Rico)。美國地方法官胡安·佩雷斯·希門尼斯(Juan Pérez-Giménez)於本周二發表聲明,回應先前美國婚姻平權案(Obergefell vHodges)發起者之一奧伯傑菲爾(Obergefell)質疑波多黎各禁止同性結婚之合法性,做出了解釋,他表示,波多黎各為自治邦,並未納入美國的領土內,因此美國的婚姻平權法,並不適用於波多黎各。希門尼斯聲稱早在2014年,就已做出波多黎各禁止同性結婚之決定,但由於奧伯傑菲爾提起上訴,才延至現在解釋並宣布。

而為何希門尼斯要特別做出聲明,其實得追溯到兩國的歷史,1898年美西戰爭爆發,美國派兵佔領了波多黎各。西班牙戰敗後,在巴黎條約中將波多黎各割讓給美國,美國首先對其實行了軍政府管制。1900年,美國國會在該島確立了文官控制,總督均由美國政府指派,波多黎各人選舉一位駐華盛頓專員,在國會有發言權,但無表決權。

1917年美國給了波多黎各居民美國公民的地位,直到1952年由美國制定憲法,總督為當地最高行政長官,並由該地人民選舉產生,同年,波多黎各頒布了自己的憲法,在憲法中確立了在美國內自治邦的地位。雖名為波多黎各自由邦,但美國依舊以統治者自居,就憲法上,美國國會有權廢除波多黎各議會通過的法律,該國指派之地方專員可常駐美國國會,但只能在眾院委員會參加表決。而美國,對外聲稱波多黎各為其殖民地,但卻不賦予該國人民與美國人相等的權利,因此,對於普遍美國人而言,波多黎各裔的法官做出此等聲明,讓大家再度意識到該國與美國之間為微妙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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