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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同同性戀價值觀就是歧視!」 港家長團體:同志朋友分不清基本人權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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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同志大遊行將於下月17日舉行,活動主題為「孿直皆平等,弘揚歧視法」。最新一期出版的《Time Out Hong Kong》中,該活動發言人表示,在香港同志因「性傾向」歧視的案例屢見不鮮,並舉出最近很夯的「美國蛋糕師傅拒挺同婚」的案例。不過香港家長團體「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卻不解地在臉書上表示,最高法院的判決是「不挺同婚不代表歧視同志」,難道這兩者,同志朋友還分不清楚嗎?

引用「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臉書文章,在同志大遊行舉行前夕,最新出版的《Time Out Hong Kong》中訪問了同遊行的發言人,問到:「為何你希望促進政府立法保障同志人權?」對方回答,希望同志的基本人權可以得到保障,因為因性傾向受到歧視的例子屢見不鮮,例如工作上不受聘,或有美國男同志在餐廳被拒提供服務或結婚蛋糕等等。「任何人都不應性傾向受到不平等待遇,所以同志們應受法律保障」。

不過文章卻質疑,在香港有因性向被歧視的同志嗎?如果有,那為何只舉美國的案例呢?另一方面,拒賣挺同婚蛋糕的案例,最後最高法院大法官以「不得強迫個人言論及宗教自由」,裁定該名美國烘焙業者勝訴。

文章表示,無論是美國科羅拉州蛋糕店老闆菲利普案、或是北愛爾蘭烘焙店老闆麥克阿瑟案,英美最高法院均分別裁定「不支持同性婚姻」與「歧視性傾向」無關,而是個人自由言論的表述。更何況,這兩名烘焙店業主還雇用了同性戀者當員工呢!

「看來,同志遊行所弘揚的歧視法,根本沒有必要訂立,因為同性戀者的基本人權已獲得保障。」文章最後說,同志不應隨便誣告他人歧視,只因為不認同同性戀價值觀的思想、言論、信仰及良心,這些才是真正的基本人權啊!(艾以琳/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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