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明年7月起 可可含量不足禁稱「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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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翻攝網路

記者蒲孝如/台北報導

不夠純的不是「巧克力」!衛福部食藥署今預告《巧克力標示規定》草案,日後不含內餡的黑巧克力、白巧克力、牛奶巧克力等產品若總可可固形物、可可脂、非脂可可固形物等成分未達規定比例,則不得標示為「巧克力」。新制預計明年7月1日上路,業者標示不實最重罰4百萬元。

巧克力包裝要依成分清楚標示,依草案規定如下:

  1. 黑巧克力或巧克力:以可可脂混合可可粉、可可膏為原料,且其 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35%、可可脂至少18%、非脂可可固形物至少14%者。
  2. 白巧克力或巧克力:以可可脂及乳粉為原料,且其可可脂含量至少20%、牛乳固形物至少14%者。
  3. 牛奶巧克力或巧克力:以可可脂及乳粉混合可可粉、可可膏為原料,且其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25%、非脂可可固形物2.5%、牛乳固形物至少20%者。

食藥署表示,「可可脂含量」為巧克力純度指標,有些低價巧克力不含可可脂,而是以植物油加可可粉替代,但品名仍標示巧克力,易與純度高的巧克力混淆。黑巧克力、白巧克力、牛奶巧克力等產品所含的可可脂及可可粉或可可膏比例各有不同,若製造巧克力業者額外添加植物油取代可可脂未超過總重量5%者,不論添加量皆應於品名附近標示「可可脂中添加植物油」或等同字義,而添加量逾該產品總重量5%者,應於品名前加標示「代可可脂」字樣。

該草案另規定,包裝巧克力標示字體長度及寬度不得小於0.2公分;散裝巧克力得以卡片、標記(標籤)或標示牌(板)等型式標示,以標記(標籤)標示者,其字體長度及寬度各不得小於0.2公分,以其他標示型式者,各不得小於2公分,本規定除規範包裝巧克力外,具營業登記的散裝巧克力販賣業者亦應於販售場所依本規定標示。

食藥署表示,新制有60天預告期,先蒐集各界意見,預計在明年7月1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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