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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兒虐不再發生4】賺得比罰得多? 難怪不肖幼托業者繼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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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嬰中心及幼兒園不當管教及兒虐案件頻傳,家長懷疑小孩被虐待,卻因幼托機構未設監視器,導致家長舉證困難。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12日召開「維護托育安全,即刻修法記者會」,吳玉琴立委及幼托機構家長代表一同出席,要求政府應盡速修法,面對幼托機構的根本問題,嚴懲並公告負責人姓名。

賺錢比罰款還多? 家長:避免重新立案 應重罰並公告負責人姓名

私立貴族幼兒園去年曾爆發兒虐案件,數名孩童都說當老師對孩子們丟鞋,園長、學務長以及其他三位大班老師都在場,卻無人出面阻止。後來,家長們才知道原來這名施虐老師才是真正在教育局掛牌的園長,為先保住飯碗,難怪這些老師不敢挺身而出,保護孩子。

家長代表王小姐認為,負責人一定要重罰!居然發生機構負責人包庇施虐老師的行徑,不主動通報虐兒案件。尤其,當施虐者是園長,教育機構應該被勒令停業。若施虐老師離職,負責人依然沒有變,機構沒有受罰,或只是付付微不足道的罰款,那根本無傷大雅,畢竟,老師再聘就有了。

家長代表陳小姐指出,他將2個月大的孩子送托到立案合格且評鑑乙等之托嬰中心,後來發現孩子發展遲緩,且有腦硬膜下積水,細查後了解,主要是保母不當照顧,施打嬰兒巴掌造成。陳小姐認為,評鑑結果失真,各出事園所都是評鑑合格的園所,無法反映評鑑內容。

陳小姐表示,應修法嚴懲不當管教的幼托機構。負責人、主任放任、包庇旗下員工不當行為,該自然人卻不需受罰。若發生兒虐案件,甚至可重新立案、更名即可重來。負責人才是園所風氣的核心,不需背負兒虐之連帶責任,怎麼遏止兒虐悲歌?

「不符合比例原則罰款,就是讓違規成為資方最大營利考量下最佳選擇。」陳小姐指出,不良園所違法苛扣教保員薪水、聘用不具資格教保員,所節省下來的成本也遠超過罰款,這是讓負責人選擇違規的主因。陳小姐認為,應加重處罰,清楚公告幼托機構名稱,並一同公告施虐人員姓名、負責人姓名、違規資訊與裁處結果。

吳玉琴:虐兒事件頻傳 須面對幼托機構的結構性問題

立委吳玉琴認為,虐兒案件頻傳,必須面對幼托機構的結構性問題,包括:幼兒園違法超收、超長工時與不對等的超低薪資。監視器或許可以找到施暴者,但卻無法根本性遏止虐兒問題。根據統計,我國幼兒園平均工資為28,384元,相對於非營利及公立幼兒園,以私幼最低。

吳玉琴表示,去年五月一日,受害人叡叡媽媽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改善台灣托育條件包括保姆勞動環境改善以及降低托嬰師生比」,只花了一天的時間,便獲得6,000多名的附議,通過提案。提案內容則明確指出「改善托育環境,才是最根本能降低再次發生悲劇的可能性」,托育人員的勞動處境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政府提出準公共化的同時,不能忘記公幼和非營利幼兒園占比的提升政策,仍應該持續進行,以改善托育人員勞動處境和提升兒童照顧品質。

吳玉琴指出,台灣托育人員的血汗勞動處境有「三高」(高勞動、高情緒、高流動率)與「三低」(薪資低、福利低、保障低)的現象,而造成勞動條件低落最主要的原因,或許與台灣托育服務的「市場化」有關。

系列報導:
【讓兒虐不再發生1】不該再被踢皮球! 靖娟基金會籲即刻修法
【讓兒虐不再發生2】家長難舉證 恐負法律責任? 只因幼兒園沒有「它」
【讓兒虐不再發生3】恐怖保母再轉任? 家長心痛又無助

(記者吳恩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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