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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兒虐不再發生3】恐怖保母再轉任? 家長心痛又無助

家長要求訂通報流程 立委呼籲公告機構虐童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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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嬰中心及幼兒園不當管教及兒虐案件頻傳,家長懷疑小孩被虐待,卻因不清楚調查流程,家長們感到氣憤又無助。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12日召開「維護托育安全,即刻修法記者會」,立委及家長代表一同出席,要求政府應盡速修法,訂定兒虐案件的通報及調查流程、明確的罰則及公告機構虐童資訊,以維護幼兒安全。

恐怖保母怎麼認? 家長心痛又無助

「孩子受虐時,我覺得非常無助,不知道可以怎麼求援,上網查也查不到類似的資訊,社工或政府單位也沒有針對機構兒虐的專責負責人員,家長一切只能靠自己摸索。」家長代表陳小姐指出,他將2個月大的孩子送托到立案合格且評鑑乙等之托嬰中心,後來發現孩子發展遲緩,且有腦硬膜下積水,主要是嬰兒搖晃症造成。

調閱監視器時赫然發現保母不僅打當時才2-4個月大的嬰兒巴掌、單手拉著嬰兒在地上拖行、明明嬰兒的脖子還沒有支撐力,卻在抱嬰兒時候將他的頭甩來甩去。經社會局調查發現8名保母共有5名虐童。該園所營業近7年,每期可招收40個小孩,陳小姐質疑,「多少小孩在這種被打、被粗魯對待、言語暴力下長大?」

「家長怎麼查詢今日遇到的保母是否就是恐怖的『虐兒保母』?」家長的擔憂不僅如此,違規人員將近事發一年後才公告,且公告亦未寫明原先任職在什麼園所及保母登錄證號,試問此公告有何嚇阻力?

家長要求:建立兒虐案的調查流程、公告會議結果,並以書面通知家長

家長代表王小姐指出,私立貴族幼兒園曾爆發兒虐案件,有數名家長指控園長用室內鞋丟孩子身體,粗暴地拖拉孩子導致瘀青,但去年教育局並未主動約談任何一位家長和相關老師,只和園長約談後就結案。

「家長不是通報人,因此沒有規定教育局需通知家長!」去年社會局和教育局也未將調查結果通知受害孩童的家長,當家長透過議員瞭解時,教育局的回應竟是,本案是由基金會通報,驗傷時由醫院通報,所以沒有特別規定須要讓家長知道。家長們不禁納悶,「孩子都已經有驗傷單了,卻沒有知道調查結果的權利嗎?」

由於去年社會局及教育局只參考園長的說詞,面對家長們的指控,園長宣稱向孩子們丟鞋其實是在發舞鞋、恐嚇孩子剪舌頭只是講繪本故事內容等,社會局和教育局因此認定兒虐行為不成立,園長及教育機構皆未受到任何裁罰。

王小姐表示,疑似兒虐案件從通報至裁罰結案要制定完整的調查流程(包含主動訪談家長及相關老師),兒虐行為的認定應召開委員會並詳實公告會議決議,調查結果須以書面通知家長。

立委籲公告機構虐童資訊 讓兒虐黑數無所遁形

目前幼兒園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範、托嬰中心由《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範,兩個法令對於兒虐的定義及罰則都不相同,且分屬不同主管機關,教保人員及托育人員分屬不同資料庫,分別由教育部和衛福部管理。

立委吳玉琴認為,這和政府是否積極執法,是否制訂明確通報和處理有密切關係。衛福部和教育部應該分別訂定《不當管教(照顧) 幼兒(嬰兒)辦法注意事項及通報處理流程 》。

立委張廖萬堅呼籲中央應儘速公布《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托嬰中心疑似虐待或不當對待案件處理原則及流程》」及加強各縣市裁罰基準的一致性。此外,針對幼兒園虐童資訊未公開的部分,張廖萬堅已提案修正《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比照幼照法的規範,增加體罰、性騷擾及不當管教的罰則,且應將裁罰資訊公開上網,使幼兒園及托嬰機構的兒虐黑數無所遁形。

立委范雲表示,10月7日曾質詢,教育部表示尚未完成串接,需儘速改善及查核,才可避免不適任人員在各機構間轉任。

(記者吳恩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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