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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兒虐不再發生2】家長難舉證 恐負法律責任? 只因幼兒園沒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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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嬰中心及幼兒園不當管教及兒虐案件頻傳,家長懷疑小孩被虐待,卻因幼托機構未設監視器,導致家長舉證困難。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12日召開「維護托育安全,即刻修法記者會」,張廖萬堅立委、張維倩議員及托嬰中心、幼兒園家長代表一同出席,要求政府應盡速修法,幼兒園全面加裝監視器,推動影像資料雲端管理,維護幼兒安全。

家長要求幼兒園全面加裝監視器 畫面零死角

家長代表王小姐要求幼兒園全面設立監視器,畫面不能有死角並包含錄音,以保存不當管教的證據!

由於目前中央法規僅要求托嬰中心全面加裝監視器,維護幼兒安全,但是針對幼兒園,並無強制規定。王小姐質疑,幼兒園發生的兒虐行為,若老師不願承認施虐行為,由於缺乏證據,兒虐案件都無法成立。幼兒園甚至可發聲明,是家長散佈不實謠言,並追訴法律責任。

其次,監視畫面必須沒有死角!

王小姐表示,曾發生兩歲多的孩子被老師長時間孤立在教室中,但監視器在他的正上方,完全拍不到孩子。就算孩子在此被老師揍了兩拳,仍然不構成兒虐,因為監視器畫面照不到,沒拍到就是沒證據,老師還可宣稱孩子的傷疤是自己跌倒造成的。

再者,監視器一定要有錄音,防範教師言語暴力!

曾發生一起幼兒園暴力的事件中,園長恐嚇孩子要剪掉舌頭、威脅孩子不准回家跟爸媽說學校的事、公然大聲侮辱孩子又笨又胖等等。王小姐指出,監視器畫面沒有聲音,去年教育局就只採信園長的說辭,例如剪舌頭是園長在講繪本故事。若監視器沒有錄音功能,該如何證明老師用言語暴力傷害孩子?

立委張廖萬堅認為,幼兒園全面裝監視器可能會引起許多業者反彈,但此可避免發生兒虐事件時各說各話,對家長及園所都是一種保障。

申請監視器影像僅限14天? 議員推雲端資料管理

家長代表陳小姐表示,他將2個月大的孩子送托到立案合格且評鑑乙等之托嬰中心,後來發現孩子發展遲緩,且有腦硬膜下積水,主要是嬰兒搖晃症造成。調閱監視器時赫然發現保母不僅打當時才2-4個月大的嬰兒巴掌、單手拉著嬰兒在地上拖行、明明嬰兒的脖子還沒有支撐力,卻在抱嬰兒時候將他的頭甩來甩去。

「至今我仍無法勘驗監視器畫面,了解孩子在園所的那幾個月到底遭受了什麼?」陳小姐無奈痛訴,事發已經一年半,但是托嬰機構影像只可在14天內申請。

衛生福利部今年初訂定《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該辦法明定托嬰中心應於兒童主要活動區域強制設置監視器,若發生托育照顧爭議事件時,依法規定家長可在14日內申請查閱攝錄影音資料。

發生虐兒事件時,家長向相關單位申請調閱監視錄影內容,獲得的答案卻多是「操作不當」、「設備損壞」、「誤刪」等理由讓家長無法還原現場的畫面,導致家長無從查證。地方主管機關無法懲處,送至檢調單位更因為沒有積極證據而無法起訴。

張維倩議員去年已強調托嬰中心監視錄影畫面保存的重要性,日前會勘試辦情形,了解雲端管理有三大優點:影像檔案雲端備份、政府加密保存30日、隨時隨地皆可存取。張維倩議員表示,希望可推動幼兒園的監視器雲端資料管理。

系列報導:
【讓兒虐不再發生1】不該再被踢皮球! 靖娟基金會籲即刻修法
【讓兒虐不再發生3】恐怖保母再轉任? 家長心痛又無助
【讓兒虐不再發生4】賺得比罰得多? 難怪不肖幼托業者繼續違法

(記者吳恩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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