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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武界壩無預警放水釀3死1失蹤 律師分析國賠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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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大觀水力電廠武界壩(13)日上午疑似無預警放水,致下游於栗栖溪河床野外露營的兩大兩小民眾遭沖走,目前已搜尋到3具遺體、一名失蹤,目前搜尋到的遺體分別是12歲女童、7歲男童及男童媽媽,遭沖走的盧姓男子妻子因睡在車上逃過一劫。倖存的盧姓男子妻子悲痛不已,「為什麼莫名其妙放水,然後又沒有廣播」擬請求國賠。

台電說明,初步了解,位於南投仁愛鄉的大觀水力電廠武界壩今早4時12分、5時08分發生6號閘門異常情形,台電值班人員發現水位異常後先關閉閘門,後再將控制電源直接關閉並通報。

家屬悲痛欲申請國賠,律師林智群分析,有網友說台電只是公營企業,不適用國賠。林智群說,這種水利設施,一定有「主管機關」跟「管理機關」,要告一定是兩個都告。

林智群說,像「武界壩」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管理機關是台電,這個案子一定是用國賠程序的。

林智群說,至於網友說國賠法第3條第3項新增規定,「前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國家會不會因此不負賠償責任?

林智群認為,即使國家機關在河川地已經架了告示牌,說隨時可能放水,國家在放水前仍需進行公告、廣播、疏散。林智群判斷,今天這個案子,放水是無預警的,且是因為電腦故障才導致這個毫無必要的放水,我不認為國賠責任可以完全免除。

林智群指出,「武界壩水庫運用要點」第11點:「十一、本水庫實施防洪運轉或調節性放水,應於一小時前發布洩水警報,並通知本部水利署、本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集集攔河堰管理中心、本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法治村派出所、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水里分駐所、南投縣消防局、南投縣消防局水里消防隊等機關轉知所屬相關單位及下游居民,加強防範。」

林智群強調,武界壩放水前一個小時要發佈洩水警報,還要通知各機關,這些都沒做(因為本來就沒有放水計畫,是電腦故障),所以一定有疏失的。(劉奕/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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