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要聞

法務部澄清專法內容名稱未定 幸福盟提醒政府「尊重公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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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議題持續在台灣島內發酵,尤其在去年九合一併大選的公民投票後,同性婚姻法案送入立法院的期限為3月1日。到底最終是同性共同生活法還是婚姻法尚未定調;法務部對此強調,會朝社會共識「專法」進行,並遵守大法官釋字748號。據媒體報導,法務部長蔡清祥近日再度鬆口,會朝國際人權指標邁進,但希望不同意見方能彼此退讓。

根據《上報》報導,蔡清祥說,目前社會的共識只有專法,而內容、名稱則未定,希望不同意見方能彼此退讓,尊重對方,以循序漸進的方式,朝向與國際人權指標一致的做法。法務部會盡最大的努力,與挺同婚、反同婚團體溝通,希望大家彼此退讓、尊重,讓台灣社會更和諧。台灣人都很善良,不要因為這個議題造成社會撕裂。

法務部強調,法務部長蔡清祥已明確表示,將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及公投第10案、第12案結果制定專法,至專法的名稱及內容,大家還有不同看法,希望大家能夠彼此退讓,尊重對方,不希望因這個議題造成社會的撕裂,希望能用最大共識完成立法。

法務部澄清,目前專法名稱內容均未定案,法務部研擬專法亦將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意旨並尊重公投第10案、第12案結果,絕不會有違背大法官解釋及公投結果情形,法務部會盡最大努力依限完成立法,請各界勿揣測誤會。

而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投書媒體指出,應用專法保障同性「共同生活」;曾獻瑩在文章內提到,2020年大選在即,2019年將進入選舉暖身期。

他強調,幸福盟用最大的善意提醒執政團隊,另立「同性共同生活法」才是回應700多萬民意的正解。請政府依據第12案公投主文制定「同性共同生活法」,如此不僅能維持一男一女婚姻定義,又能兼顧同性別二人生活所面臨的財產和醫療等保障,「這是個兩全其美的方案,也是提案人原意,期盼政府高層能聽見700多萬人民的心聲」。(李遊博/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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