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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公投7成支持廢除 褻瀆神明罪走入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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褻瀆神明罪(blasphemy)在1937年寫入愛爾蘭憲法,現時最高罰金是25000歐元(約新台幣88萬元),引起國際社會關注。上月27日舉辦修憲公投,詢問選民是否贊成廢除該法,最後結果顯示,有超過7成的選民同意廢除。

綜合外媒報導,褻瀆神明的條款早在1937年被寫進愛爾蘭憲法,並在2009年,引起國際社會關注。該法明載,只要發表、談論任何視宗教不敬及侮辱的言論,從而引發該宗教大量信徒的憤怒,均屬違法行為。

儘管至今沒有人因褻瀆罪而受到起訴,但愛爾蘭基督徒希望這一改變,能對像巴基斯坦這樣的地方施加壓力。因為在許多以回教為主要信仰的國家,許多人因針對穆罕默德的言論而面臨死刑。

愛爾蘭福音派聯盟執行主任尼克.帕克(Nick Park)此前曾表示,褻瀆神明罪會損害宗教對話和宗教自由,尤其是宗教少數群體。他表示:「那些真正相信上帝的人應該意識到他足夠強大,可以在沒有愛爾蘭國家警察的庇護下照顧自己」。

官員和非營利組織都表示,在許多存在褻瀆禁令的國家,該禁令都被利用來完成個人目標。

在愛爾蘭廢除褻瀆神明罪之後,全球依舊有68個國家仍然保持褻瀆法。雖然在某些國家,這些法律在功能上已經過時,但法律仍然執行,甚至將死刑判決延伸至褻瀆指控。

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席丹贊多吉表示。 褻瀆神明罪是政府否認其公民的一種方式,特別是針對少數宗教的公民。宗教以及言論自由的是基本人權,這是非常危險的法律,我們希望愛爾蘭和其他國家完全消除這項法律。(吳雯淇/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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