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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歸仁雙屍命案逆轉!死囚謝志宏因新事證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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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志宏於2000年捲入台南歸仁的雙屍命案,2000年6月28日遭收押,歷經9次死刑判決,於2011年遭判死刑確定。2018年台南高分檢發現新事證而聲請再審,台南高分檢林志峯在法庭上表示,欠缺殺人動機的謝志宏只是不知所措的血案目擊者,殺害陳女和張姓老農應是郭俊偉一人所為。台南高分院今(15)日撤銷原判決,宣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2018年檢察官林志峯重啟調查,並發現當年承辦員警未一併移送的謝志宏「行蹤交代稿」,顯示謝志宏在短短幾小時突然於警局自白,相當可疑。林志峯也囑託鑑定,鑑定結果顯示可動搖二人行兇的犯罪事實,並於2018年9月聲請再審,創下台灣司法史上檢察官為死刑確定案件聲請再審的第二例。

2019年3月13日台南高分院裁定開始再審,3月14日台南高分檢釋放謝志宏。歷經14個月審理後,今(15)日台南高分院宣判,謝志宏無罪。

宣判結束後,台灣冤獄平反協會、辯護律師團與謝志宏案救援大隊,協同謝志宏,他向法院深深地一鞠躬:「感謝司法,讓我的判決總算能夠走到陽光下」。始終相信謝志宏清白的謝媽媽也來到現場聽判,並表示感謝社會大眾的聲援。

2019年6月28日,宜蘭縣警察局鑑識股股長藍錦龍以鑑定人身分出庭,其結論為本案「極可能為郭俊偉一人所為」,藍股長透過血跡型態之分析重建現場,認為本案相關跡證與郭俊偉陳述的「二人接力殺人說」並不相符,顯示郭俊偉陳述不實。

2020年3月30日,法醫王約翰、法醫石台平以鑑定人身分出庭,兩位法醫出庭讓法院再次了解本案法醫專業所能判斷的侷限,過往法醫研究所的鑑定意見或公文內容透過刀傷分析所稱的「一人以上」、「二人行兇」等資訊,所要傳達的結論是:「在本案,法醫無從自刀傷來判斷行兇人數」。二位法醫來到法庭上明確說明,以刀傷推論行兇人數是欠缺科學根據的。

2019年12月2日,共同被告郭俊偉以證人身分出庭,郭俊偉仍然指控謝志宏有持刀殺人。但卻無法交待謝志宏的動機與行為經過。而郭俊偉在本案訴訟過程證詞反覆,也有陳述不實的紀錄。當「二人接力殺人說」欠缺科學證據支持下,過分仰賴共同被告的供述內容,即有相當高的冤罪風險。

2020年4月6日為本案聲請再審的檢察官林志峯於論告中強調,他自歸仁分局所取得的謝志宏行蹤交代稿顯示,謝志宏在第一時間即手寫這份紀錄,交代案發經過並表示自己未涉案,何以數小時後即向警方自白犯案?何以警方未一併將此交代稿提供給檢方?何以如此重大案件,警方取得謝志宏自白卻沒有錄音錄影?林志峯認為,自白筆錄欠缺影音資料佐證,這是國家的疏失,不應該由謝志宏承擔,因而主張,這兩份自白無證據能力。

在說明本案相關證據的疑點後,林志峯在法庭上表示,欠缺殺人動機的謝志宏只是不知所措的血案目擊者,殺害陳女和張姓老農應是郭俊偉一人所為。本於檢察官的天職,如果有冤,就應予以救濟,而當庭請求法院判決謝志宏無罪,再次彰顯「不讓無辜的人遭判有罪乃是所有司法工作者的共同使命」。(劉奕/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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