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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案發回更裁!嘉義地院重新裁決:50萬元交保、限制居住並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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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嘉義派出所在2019年7月警員李承翰遭鄭姓男子持刀刺殺身亡案件,上月(30)日法官判決出爐,判處鄭男無罪,以50萬元交保、強制就醫5年,判決一出引起公憤。

地檢署今(1)日稍早提出抗告成功,台南高分院認為兇嫌交保後,確實可能危害社會安全,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嘉義地院更裁。而嘉義地方法院今(1)日晚上重新裁定,被告仍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交保後須立即至醫院就診,由醫師評估有無住院治療必要,並增列7項條件。

1.於具保後立即至本案精神鑑定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下稱嘉義榮民醫院)精神科就診,評估有無住院治療之必要。

2.未住院期間,應每週一次前往醫療院所精神科就診,由醫師追蹤精神狀況,評估有無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及有無住院治療之必要。

3.未住院期間,應每三個月一次至嘉義榮民醫院精神科就診,評估有無住院治療之必要。

4.如經醫師診斷有住院治療之必要,應立即住院治療,不得拒絕。

5.應依醫囑定時服用精神疾病藥物及接受治療。

6.每週向本院陳報就診情形、治療結果及有無住院治療之必要。

7.停止羈押期間,不得故意為刑事犯罪之行為。

而國民黨團今(1)日召開記者會,表達針對去年鐵路警察命案兇嫌的判決結果提出幾點建議。

蔣萬安表示,警察是人民保母,堅守崗位在台灣每個角落保護民眾,然而昨天判決不僅無法還給員警一個公道,還造成家屬二度傷害,嚴重打擊警方士氣,這樣的判決民眾無法接受。

蔣萬安強調,嫌犯停藥兩年,卻沒有後續的追蹤機制,終釀成悲劇發生,而判決出爐後,擔心未來會引發民眾對於精神病患的憂慮與誤解,社會安全網談了多年,但真的有落實嗎?

蔣萬安說明,希望司法院加速司法改革,不要讓司法離民眾越來越遠!也呼籲政府拿出完整的計畫,評估是否需要修法,提供相關單位足夠的資源,檢討民眾人身安全的防護機制是否完善,讓人民擁有安心的社會居住環境。

蔣萬安也呼籲,警政署檢討警械使用的時機,讓基層員警可保護、捍衛自己的生命安全!

對嘉義地方法院今(1)日晚上重新裁定的結果,網友表示,「沒天理了 !」、「倒不如限制住在法官家,如何?」、「實在是太可惡了,無罪接受治療之後,竟然還交保!這還有天理嗎?到底法律還有沒有公理正義?」、「法官竟只因一位醫師的鑑定結果做為判定無罪,草率!」、「建議請法官做保證人,日後再犯法官撤職並且負起應有責任,人是法官放的;理應承擔放後再犯後果。」、「如果交保後又有人被他刺死算誰的」、「沒有肩膀承擔,就別當法官了!」(劉奕/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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