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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師性虐5男童判10年2月 竟辯切除睪丸產生心理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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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鄭姓男子在幼兒才藝班擔任老師,涉嫌對多名男童涉帶回住處摸下體、口交等性侵得逞,年紀最小的只有七歲。法院一審認定他犯下14個對未滿14歲男子猥褻或性交罪,重判他10年2月徒刑。鄭姓男子上訴二審,辯稱因為切除睪丸產生心理障礙,才會做出此事,要求從輕量刑,但被法官打臉無從佐證關聯性,維持原判。

根據判決書指出,鄭姓男子有幼保相關的學經歷,竟在2014年12月間到2019年4月間,在才藝班任教時,被控對5名男童撫摸對方生殖器、口交及播放A片等,次數多達14次,還曾經同時對2名男童下手,造成男童心靈受創。事後,有5名男童父母對他提出告訴,高雄地院2019年11月20日判決,認定鄭姓男子觸犯妨害性自主14罪,共判處有期徒刑54年10月,併執行刑10年2月,但他不服提出上訴。

高雄高分院開庭二審開庭時,鄭姓男子主張10年前因右側睪丸癌,進行切除手術,術後產生心理障礙,才會導致行為偏差,希望法官能夠從輕量刑。但法官調查,醫院診斷書記載,被告的確切除右睪丸癌,術後需定期至泌尿科門診追蹤5年,但沒有證據顯示因手術產生心理障礙或疾病的情形,無法做為從輕量刑的依據。

合議庭痛批鄭姓男子猥褻、性交犯行時,還有其他男童在旁觀看,曾同時造成2名兒童身心受創。被害人的家長也指控,小孩回家後有做惡夢、對鄭姓男子心存恐懼等負面情緒反應,連家長自己都極為震驚、難過,甚至內疚自責,可見鄭姓男子犯行極大。二審法官駁回鄭姓男子上訴,判處他54年10個月徒刑,合併執行10年2個月,全案還可以上訴。(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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