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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虐嬰案開庭母控殺人 保母喊冤:我1人顧5孩月領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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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在台北市內湖區的「我們的」托嬰中心,去年發生一名40歲保母廖筱萍,涉嫌悶壓10個月大的男嬰叡叡,時間長達19分鐘,導致男嬰窒息死亡,被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25日開庭審理,廖姓保母喊冤,她1個月領2萬多元的薪水,但1個人要顧5個小孩,當時只是為了急著把男嬰哄睡,去顧其他小孩,她坦承有錯但並非殺人要財。男嬰母親蕭姓女子則主張,檢方認定「過失」不合理,應變更起訴法條為殺人罪以及妨礙幼童發育致人於死罪。

男嬰母親在庭上泣不成聲,先質疑檢方起訴書都站在被告立場,幫被告講話,不能以案發後保母施做心肺復甦術,就認定沒有殺人犯意。她向法官哭訴,當時小孩的手不斷揮舞掙扎,請法官以比例換算,重達4、5百公斤的人壓在你身上,時間長達19分鐘,保母手越抓越緊,悶壓小孩凌遲到窒息死亡,根本不是過失而是殺人。

男嬰母親也痛批「我們的」托嬰中心10間分所,調出14天的監視器畫面,就發現有6間分所違法,14人遭行政裁罰,她兒子死亡顯然非單一個案,她也痛批黃姓負責人改名繼續營業,事發後保母和托嬰中心不聞不問,說什麼也難以原諒。

廖姓保母則喊冤,平常她一個人要顧5個小孩,她只是急著把男嬰哄睡後,再去顧其他小孩,怎麼會是說故意害死他?保母表示:「不可能嘛!我公司只有給我1個月2萬多元的薪水,我殺了他我把自己搞成這樣子,我有意義嗎?你說殺人我要有財吧,我也沒有啊!」

廖姓保母說都是自己去看前輩怎麼做,托嬰中心沒有教她們保母照顧小孩SOP,她從10幾歲就幫鄰居顧小孩,有30年經驗,沒想到會發生意外。案發之後,保母說她目前改當外送員,每次新聞一出來,她都擔心外送的同事都知道,會影響工作,每次新聞一出來,沿路送餐沿路哭。(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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