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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移入暴增!明知故犯出國玩 陳時中:公布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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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再度擴大,台灣新增8確診個案,均於國外被感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6)日宣布,台灣新增8例2019冠狀病毒疾病確診,再創單日新高,患者分別到義大利、德國、希臘、捷克、菲律賓、西班牙、土耳其等國。

鑒於近日國內COVID-19確診個案均為境外移入,且多與國外旅遊相關,為避免民眾赴國外旅遊不幸染病,造成國內社區防疫壓力,指揮中心宣布自3月17日起,國人於指揮中心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後,非必要前往該等國家或地區,返國後接受隔離或檢疫者,不得領取補償,並加徵必要之費用,費用將另外公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管陳時中指出,如果已經宣布為旅遊疫情建議三級的國家,仍明知故犯、前往旅遊者,將訂下罰則。一、不適用防疫補償,二、加增必要費用,救治疫病產生相關的費用會跟對方進行收取,三、公布姓名,其中該有的處分還是一樣。

陳時中強調,國人若再因不必要的旅遊出國而染病,都會列入明知故犯的條文裡,「以防疫角度來看,希望大家要忍一忍,以這2天看到的情況,大家都知道,不知道的時候去,染病回來,我們當然是覺得很心疼,可是當我們都知道也宣布了,那就再做實在是太不應該。」

必要赴三級警告國家或地區,及填寫檢疫通知書不實者,不可領取防疫補償並加徵必要之費用。(圖片來源:翻攝衛生福利部臉書)

此外,民眾入境填寫檢疫通知書資料若不確實(包括提供不實聯絡資料或漏填),除不得領取防疫補償金,另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及第69條第1項最高處15萬元罰鍰。

違反相關檢疫規定者,依法罰10至100萬,並將公布其姓名。

(記者畢翠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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