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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上亮刀喊「我要當下一個鄭捷!」 男子判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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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2014年持刀在捷運犯案,釀4死24傷悲劇,儘管鄭捷2016年已遭槍決,但全台還有不少人試圖模仿他。一名28歲的高姓男子去年在臉書發文預告「要學鄭捷犯案」,果然2天之後,真的跑到台鐵區間車廂,亮刀大喊「我要當下一個鄭捷」,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高姓男子有精神疾病史,判他有期徒刑10月,宣告緩刑3年,全案還可以上訴。

高姓男子時常在臉書分享、讚揚與鄭捷有關的新聞。去年3月25日下午,高男先上臉書發文預告:「後天我決定好了學『鄭捷犯案』,我的目的是把『心』交給『撒旦惡魔』」,他到五金行去購買一把水果刀,準備犯案。

兩天之後,3月27日上午10時32分,他自台鐵桃園站搭乘第1162次號區間車,11時15分列車行駛至松山站時,高男邊搭車邊用手機在臉書開直播,先是對著鏡頭發出淒厲、恐怖笑聲,接著大喊「我要當下一個鄭捷」,隨即關閉直播,亮出水果刀,嚇壞坐在對面的女乘客,女乘客見狀立即逃往其他車廂。幸好,高姓男子並未實際揮刀攻擊,列車靠站後,被站務人員與民眾合力逮捕高男。

檢方依預備殺人罪起訴高男。法院開廷審理,將高男送精神鑑定,認定他患有亞斯伯格症、調適障礙、人格問題等精神疾病,具有社會適應能力不佳、溝通障礙等問題,但犯案當下並未出現精神病特徵,仍有辨識行為能力,不符合減刑要件,遂依預備殺人罪判刑10月。法官考量高男沒有前科,並承認犯行,深具悔意,除按時求診、定期服藥外,也定期接受社會局、衛生局等機構專人輔導等,治療後病情已穩定,故應無再犯之虞,宣告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希望類似事件不會再度重演。(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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