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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男子美術館外演「活春宮」! 法院判處拘役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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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有公然猥褻前科的35歲周姓男子,去年9月和彭姓女友在台南美術館外的露台「打野戰」,並且還「換地點、換姿勢」,作風大膽又囂張,全程被民眾拍了下來,放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警方循線查獲這對男女,台南地方法院判周姓男子拘役20天,全案還可以上訴。

2019年9月,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指出,一對男女在台南美術館外露台上演「活春宮」,質疑「大白天的這樣好嗎?還換地點、換姿勢。」從拍下來的影片清楚可見,一對男女戴著黑色口罩,不怕可能被其他人發現的危險。

(圖/爆料公社)

根據判決書指出,周姓男子明知臺南市美術館二館外側樓梯及露台處,為不特定人可自由進出走動之開放區域,且時值周日中午遊客眾多之際,竟意圖供不特定人觀覽,連續於二至三樓樓梯轉角平台水泥圍牆、二樓露台透明玻璃圍牆、二至三樓樓梯轉角平台水泥圍牆等3處位置,公然為裸露下體、性交之猥褻行為。經民眾目擊發現後側錄取證向警方報案,經員警據報調閱周邊監視器循線查獲。

台南地院審酌,周姓男子曾因公然猥褻案件,經台南地檢署檢察官緩起訴確定並期滿,惟念他犯後坦承犯行,且考量其犯罪動機、手段及其智識程度、家庭狀況等,認周姓男子犯公然猥褻罪,量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

案發之後,台南美術館館方訪時回應,二館共有53座樓梯、平台也多,發生地點位在戶外樓梯連接平台的轉角,屬於室內與監視器的死角,平時都有保全人員巡邏,未來會派員加強巡邏。(江呈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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